监管大动作!叫停券商与大V引流开户 四项规范券商直播

  券商与财经大V的合作,一直是监管敏感点,叫停不期而至。证监会最新下发《机构监管公告》,其中要求,证券公司应规范开展与大V合作活动,互联网“大V”不属于专职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不符合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应停止相关合作。

  据字节跳动有关人士透露,今日头条APP平台内的大V展业活动一直在规范之列,“之前清朗行动已经处理了一批,字节的业务审核一直比较严格的”。

  有行业观点认为,监管此规定出台,着眼于厘清财经达人和持牌机构合作的边界,建立更良性合规的模式,长期有利行业发展。

  此外,监管要求,证券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公开发表言论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使用低俗、夸大、诱导性、煽动性标题或者用语,不得通过着奇装异服、在特殊地点直播等方式博人眼球,不得盲目跟风炒作、人云亦云,一味追逐市场热点、吸引眼球;证券公司应强化组织外部人士发表评论的管理,评论内容不得涉及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分析等投资咨询活动。

  证券公司不得通过大V引流开户

  这份机构监管情况公告显示,近期,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部分券商与“大V”合作开展网络直播、客户引流等活动,引发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监管层对相关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了研究,明确了相应的监管要求。本期公告刊发有关情况,各证券公司需严格遵守有关要求,规范开展相关业务。

  公告内容显示,证券公司与“大V”合作有两种模式,一是投放开户链接模式,即通过微信“大V”投放开户链接,投资者通过点击开户链接转到相关公司开户页面进行开户操作。在付费方式上,主要是通过支付广告费的形式付给“大V”。该做法在形式上与开户数量不直接挂钩,但实质上仍是按照实施效果,如点击量、投放时间等付费。二是投资者教育形式的直播,如某证券公司与经济学家等知名“大V”合作开展直播活动,开展投资者教育,介绍投资理财知识,宣传公司品牌,对国家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点评等。

  监管要求,证券公司作为持牌机构,要坚持“回归主业、突出专业”的基本要求。一方面,如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应做到严格守法,按规定要求展业;另一方面,即使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要求,也要从专业机构角度审慎评估,主动维护自身和行业形象,保护投资者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监管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不符合监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开展相关合作;二是证券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公开发表言论应符合规范要求;三是证券公司应强化组织外部人士发表评论的管理。

  监管通知称,引流开户是一种客户招揽行为,属于证券经纪业务的一个环节。目前,监管仅规定了证券公司可以委托证券经纪人代理客户招揽活动,且证券经纪人应当是证券从业人员,并专职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互联网“大V”不属于专职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不符合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应停止相关合作。

  此外,对通过“直播”等方式,配合开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在证券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公开发表言论方面,监管要求,一方面禁止以直播的方式开展投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推介等荐股行为。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发表评论,应当保持客观、专业态度,主要聚焦经济形势分析、市场变动情况点评、经济数据解读等宏观层面,并严格遵循以下要求,一是确保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二是坚守专业形象,不得使用低俗、夸大、诱导性、煽动性标题或者用语,不得通过着奇装异服、在特殊地点直播等方式博人眼球,不得盲目跟风炒作、人云亦云,一味追逐市场热点、吸引眼球;三是对有关公开言论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审慎评估,自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防止诱导、渲染极端情绪;四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市场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监管层表示,证券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直播展业的管理,完善内部管控机制,事前对直播内容进行把关,做好内容管理;事中对直播进行监测监控,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处理,避免产生不良影响;直播中出现违规情况的,及时启动内部问责机制。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应当强化合规意识、树立责任意识,自觉维护个人、公司和行业声誉。发现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形成警示效应。

  在证券公司外部人士发表评论的管理方面,监管层要求,证券公司组织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经济学家等外部人士发表评论,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对所组织会议、讲座材料、嘉宾演讲内容、直播内容等做好事前审核工作,评论内容不得涉及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分析等投资咨询活动;同时充分揭示证券公司与外部人士的关系,并要求外部人士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发表评论或对外展业。

  据本期机构监管公告,监管层将会同证监局持续关注证券公司与“大V”合作有关情况,抖客网,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监管要求。一方面鼓励支持“专业人士,通过专业方式,说专业的话”,为首席经济学家专业发声创造更好地环境;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借直播之名,行违规之实的行为,维护行业发展的良好生态,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严厉追究相关违规机构和个人责任。

  应对:证券公司应抓紧时间多培养机构的KOL

  大V们将何去何从,证券公司又将如何拓宽自己的业务渠道?

  有市场猜测,基金圈的大V们存在被“收编”的可能性。另有对立的观点认为,在证券行业对合规的高要求下,大V即便有可能加入券商,也可能由大V变成小V,此外成本较高但收益不明。

  “一些比较依赖于大V引流开户的券商将会慢慢收缩这个开户渠道,此外很多互联网引流的根本不赚钱,我司也早就不搞了。”一家头部券商非银分析师透露。

  一家大型券商资深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监管层不允许券商与大V合作,那证券公司采取的应对举措应该是抓紧时间多培养自己的KOL,“其实现在有不少券商都在培养自己的KOL,包括明星分析师、明星投顾、首席经济学家等。”

  中航信托宏观策略总监吴照银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这一方面表明监管部门有意规范引导投顾往专业化方向发展,避免花里胡哨的、哗众取宠的指引,让投资顾问给资本市场带来理性的判断。另一方面也表明目前投顾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广大投资者还不能有效地区分专业化投资分析和各种噪音,市场需要净化。

  各路财经大V构建的基金组合遭禁

  近期,财经大V以构建基金组合获利的商业模式同遭“凉凉”景象。

  11月份第一周,北上广三地证监局陆续向辖区各基金公司下发《基金投资建议业务规范通知》(下称“通知”)。

原标题:【监管大动作!叫停券商与大V引流开户 四项规范券商直播
内容摘要:券商 与财经大V的合作,一直是监管敏感点,叫停不期而至。证监会最新下发《机构监管公告》,其中要求,证券公司应规范开展与大V合作活动,互联网“大V”不属于专职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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