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头条】与中航信托纠纷未了 三峡燃气董事长谭传荣身陷囹圄背后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晓晖  2021年11月4日,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工商联”)向全国工商联发去一封函件《关于恳请协调司法机关对三峡燃气董事长(谭传荣)取保候审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这封《请示》,将谭传荣于2020年11月被刑事拘留,以及其与曾经的合作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产生纠纷的情况揭开一角。

目前,谭传荣案件和取保候审的申请,尚未有结果。

重庆工商联的请示

重庆三峡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燃气”)的董事长名叫谭传荣,男,1952年出生于重庆开县,于1998年创办三峡燃气。三峡燃气专业从事城镇燃气、天然气管道输配及供应、分布式能源等业务的能源企业集团,业务市场已遍及重庆、山西、河南等全国9省市,总资产60亿元。谭传荣曾任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委员、北京市重庆企业商会会长。

重庆工商联在《请示》中称,近日,我会收到三峡燃气《关于恳请协调对谭传荣取保候审的请示》,称因三峡燃气与重庆三峡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其他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2020年11月9日,谭传荣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拘留。2020年12月16日,检方作出批捕决定,其后又要求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补充调查。目前谭传荣仍在刑事羁押中。

三峡燃气在《关于恳请协调对谭传荣取保候审的请示》中表示,由于三峡燃气董事长谭传荣被刑事拘留,不能处理公司重大事宜,公司的安全运行和稳定已受到严重影响。加之,谭传荣年近七旬,身患多种疾病,急需入院治疗。为此,公司恳请重庆工商联协调对谭传荣取保候审;三峡燃气承诺一定积极配合公安部和检察机关的侦查。三峡燃气亦解释了谭传荣被刑事拘留的缘起是因为三峡能源股东之间的纠纷。

一起爆炸事故背后

山西沁水盆地是世界储量最大的高煤阶煤层气田之一,是全国最大的煤层气田和国家煤层气开发示范基地,被列入“十一五”规划。国家在沁水盆地规划了一条山西晋城——河南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

公开信息显示,这条输气管道是全国第一条跨省煤层气输气管道,经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管道起点自山西沁水县嘉峰镇,途经山西阳城县、泽州县,终点到达河南省博爱县磨头镇,全长约98公里,途径2省、2市、5县,设计管径为559毫米,年输气能力为10亿立方米/年。该项目于2008年12月开工奠基,2011年6月全部完工,同年10月进入试运行通气。

2007年3月,长输管道的建设主体确认为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通豫”),该公司由山西能源煤层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三峡燃气、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和三峡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照35%、26%、10%、9%和20%的比例共同出资建立。

山西通豫的创始人为谭传荣。

2019年12月21日上午10点02分,山西通豫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上伏村段的煤气管道发生了爆炸,直接经济损失81万元,所幸无人员伤亡。

爆炸现场形成长约16.1米、宽约9.3米、深约4米的凹坑,周边山坡过火面积约8000平方米。爆炸发生后引发的燃烧,直到12月28日23点32分才熄灭。

爆炸发生的两天后,阳城县成立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能源局、公安局等单位参加的事故侦查组。事故侦查组认为,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管道内腐蚀,造成管壁减薄开裂,煤层气泄漏聚集发生爆炸着火。

事故侦查组特别指出,在管理原因方面,山西通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不完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管理者缺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安全有效运作,造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同时认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认定这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引发输气管道泄漏爆炸着火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爆炸事故发生之前,山西通豫的经营管理权已不在谭传荣手中。

记者于2021年11月19日查询工商信息显示,山西通豫的注册资本金为2.77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徐劲仓,目前的股东为重庆卓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6.55%)、深圳标准多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山西晋联润通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1.44%)、三峡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42%)、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59%)。

山西通豫的前三名股东股权穿透之后,实际控制人均为中航信托,也就是说,山西通豫的实际控制人为中航信托,中航信托对山西通豫的持股份额大约为73%。

谭传荣认为,正是公司管理的混乱,最终酿成了爆炸事故。

2019年11月1日,中航信托会同亨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通基金”),召开山西通豫临时股东会,将山西通豫交由四川明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明昇”)托管。

2019年11月20日,谭传荣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山西通豫的2019年度股东决议无效和董事会决议无效,立即通知第三人四川明昇停止对山西通豫的托管行为。

一个月后,爆炸案发生。

至于为何已经正常运营8年的管道会突然爆炸,谭传荣在向中纪委和中国银保监会的曝光信中称:“中航信托会同亨通基金,违反《管理权移交协议》采取召开山西通豫临时股东会,在中联煤等股东强烈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将山西通豫交由四川明昇托管,造成企业陷入管理混乱局面。”

爆炸事故也牵出了谭传荣与中航信托等股东之间的纠纷。

与中航信托的纠纷

这一切的缘起,得追溯到重庆三峡能源有限公司(文中称“三峡能源”)的设立。

2012年5月10日,三峡能源设立,最初股东为三峡燃气、亨通基金、宁波宝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宝泰”)。三峡燃气为三峡能源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1%。

三峡能源主要从事能源项目的投资和管理,成立之后三年中,三峡能源的经营并不十分顺利。

2015年6月,三峡能源计划引入战略投资人,即中航信托。中航信托以增资2亿元的方式,进入三峡能源,此后三峡燃气对三峡能源的持股比例稀释至37.68%,仍属于第一大股东。

在经济观察报记者获得的中航信托对三峡能源的增资协议和贷款合同中显示,此次增资,抖客网,中航信托限定可三峡能源对增资款的用途。

上述材料中的增资协议显示,2015年6月6日,三峡能源原股东(三峡燃气、亨通基金和宁波宝泰)与中航信托签订《关于重庆三峡能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确定:中航信托对三峡能源增资2亿元,持股29.07%;增资协议第4条“资金用途”条款约定:“公司取得投资人增资款后,增资款全部用于公司向深圳通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并最终用于认购 AAGEnergyHoldingsLimited(2686.HK,以下简称‘亚美能源’)的股权,除用于前述目的外,各方应确保公司不得直接或变相将投资人投资款资金挪用于其他目的”。

上述材料中的一份信托贷款合同显示,同日,中航信托(贷款人)与三峡能源(借款人)签订《中航信托天启759号能源产业投资集合资金计划信托贷款合同》,约定中航信托向三峡能源贷款2.2亿元,年息15%;三峡能源原股东、三峡燃气及谭传荣对中航信托的出资及借款承担连带担保。其中贷款合同第2条“贷款用途”条款为“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向深圳通豫出资,并最终用于认购亚美能源的股权”。

这意味着,来自中航信托的增资款和贷款合计4.2亿元,均被指定用途于购买亚美能源。

三峡能源作为亚美能源的基石投资者,之后更深远的意义是三峡能源日后可以与亚美能源在产业链上形成互补。

原标题:【【金融头条】与中航信托纠纷未了 三峡燃气董事长谭传荣身陷囹圄背后
内容摘要: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晓晖 2021年11月4日,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工商联)向全国工商联发去一封函件《关于恳请协调司法机关对三峡燃气董事长(谭传荣)取保候审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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