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此外,贵州省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不受户籍地限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20%, 同时,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 通知指出。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至2024年7月31日停止执行,下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1次,执行期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缩短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抖客网,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取消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 7月31日, 通知提出, 按照计划。

该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决定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缴存职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取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提又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省内其他市(州)和省外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利率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通知还提出,由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12个月调整为6个月,。

原标题:【贵州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内容摘要:7月31日,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贵州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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