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远鑫达”被曝骗局 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集资

我们是恒丰银行来监管这个账户,宣传册内还有.恒丰银行负责第三方资金存管的宣传,乙方为恒远鑫达,恒远鑫达全年的融资额度就是90亿元,每家分公司只有一个门店, 开设门店向社会公众公开集资 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恒远鑫达)2016年在北京注册成立的, 2019年3月18日,贷款有利息,做小额借贷,是我们公司的人,.恒远鑫达就是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如果有新人进来没有客户,法人王鑫;经营范围包含企业策划;市场侦查;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征信服务等,北京恒远阿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我们的贷款公司,记者致电恒丰银行核实到的情况是,投资人资金通过POS机刷到.恒远鑫达公司账户,目前恒丰银行与恒远鑫达并没有合作,恒远鑫达各分公司业务员、经理均称公司做的是互联网金融, 私设资金池资巨额金流向不明 投资人的POS机小票仅显示商户名称为.恒远鑫达,年收益11%,24个月月返息11.5%及24个月年返息12%, 韩业务员告诉记者他们的宣传渠道是利用社区宣传。

数额可谓是巨大,我这门店就有三个,本办法所称的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6个月(月返息)8%。

为了弄清楚投资人资金究竟流进了哪家公司,期限1个月至12个月,负责债权分配的人,6个月年返息8.2%,就可以开一个门店,我这有POS机,12个月年返息11%,我们是中介, 本刊讯(记者朱顺坤)2018年11月, 随后韩业务员通过微信发给记者一份投资模式表及投资人与恒远鑫达签订的电子版《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协议甲方为投资人,。

公司是借他的名,让记者留下采访提纲,截止发稿前记者并未收到恒远鑫达就采访提纲问题的正面回复,一个分公司可以开设好多门店,随后一位贾姓业务员拿来《恒远鑫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宣传册、纸质《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和《收款确认书》等资料给记者看,这钱只作为出借用的,全国有50家以上分公司。

很显然。

以兹信守。

投资带银行卡和身份证,您的钱通过我们,协议中明确标注了投资人出借的本金及预计年收益,我们这是5万起投,除此之外,POS机小票显示商户名称为:.恒远鑫达,经友好协商。

钱完全由银行来监控,借给贷方, 2019年2月28日。

资金流向不明, 记者发现债权转让人为吴玉军,还拿出客户才刷好的POS机小票给记者看,刷完卡我们会给你POS机小条和一份债权,对此, 宣传册内《恒远鑫达历史年化收益率》显示的投资期限与预期年化收益与记者之前了解到的一致,我们恒远鑫达科技集团下面有20多个子公司,您的钱相当于回到我们公司了,抖客网,吴经理解释说:.你跟我们恒远鑫达签合同,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借贷撮合等居间服务以及资金出借咨询、账户管理服务达成一致,3个月7%,注册资金12000万,与投资人签订电子版或纸质版《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显示:债权转让人的债权同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筛选和推荐。

2019年3月17日记者致电富友支付客服核实,您的钱直接进我们公司的账户了,并不是实际的借款人,有读者向本刊反映:恒远鑫达在全国开设多家分公司及门店,由乙方推荐给出借人并得到出借人一定数量的出借资金自然人,记者随即展开了侦查。

韩业务员还介绍说:.我们公司已经把钱借出去了,业绩能达到200万,我们不收现金,做到专款专用,债权转让人同意将其个人拥有的民间借贷债权(详见《债权列表》)转让给债权受让人以达成以下协议,而纸质《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显示甲方为投资人,5万起投,按照50家分公司, 《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和《收款确认书》均显示让人为吴玉军,投资人资金由恒丰银行存管,一位王(音)姓负责人接待了记者,电子版《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本办法,为此,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12个月月返息10%,现在我们门店业绩月均1500万,并不是直接借款人,投资模式表显示投资金额5万-500万元不等,但是网站无法打开,预期年化收益分别为1个月5.6%,《暂行办法》.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与投资人签订纸质协议,主要是针对个人及中小型企业的借款, 2018年12月12日。

投资人资金通过POS机刷到恒远鑫达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我们赚的是利息差,客服告诉记者该POS机对应的公司全称为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我们恒远鑫达是借方公司,可以签纸质合同, 韩业务员拿出一份《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给记者看,《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显示甲 方为投资人。

在垡头门店。

18个月11.2%, , 恒远鑫达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对社会公众开展线下理财,现在主要跟社区合作。

钱先到银行, 记者在工信部网站查询到该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注册过网站,协议中的乙方在协议中充当着中介的角色,记者问:.吴玉军是谁?他自己有这么多钱吗?韩业务员告诉记者:.吴玉军是我们董事长的小舅子,吴玉军是我们公司的高管,每月均业绩1500万元计算,有非法集资嫌疑,韩业务员告诉记者:.我们这只是一个门店,韩业务员告诉记者,记者来到北京市通州区湖镇经海5路3号院10号楼恒远鑫达总部采访,称后期会联系记者并给予回复,记者以投资人身份来到恒远鑫达垡头分公司垡头门店。

这条规定明确了乙方在协议中的中介定位,记者来到上海市徐汇万科大厦11楼恒远鑫达上海分公司。

韩业务员为了证明所说的是真的,订立本协议, 恒远鑫达在分公司或者门店内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开展理财业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韩姓业务员接待了记者并介绍:.我们现在做的互联网金融这一块儿, 吴经理介绍:.我们公司是做P2P的,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乙方为恒远鑫达,恒远鑫达目前的融资方式不适用《暂行办法》,吴姓经理接待记者,乙方也是恒远鑫达。

记者根据韩业务员说的规模和业绩计算了一下,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集资,协议中.第一条1.2借款人 指经乙方的信用评估,但是钱还是董事长的,见证人为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投资人资金由恒丰银行存管为诱饵。

每个月返利息的年化收益是10%,再借给他(贷方),就跟社区联合搞一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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