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为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完善商业银行同质同类比较和差异化监管,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促进商业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坚持风险为本、与时俱进、问题导向的原则,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一是建立统一协调的监管评级工作机制,增强规范性和客观性。完善银行监管评级程序,进行统一管理,明确操作要求,增强监管评级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利用监管评级信息系统开展评级工作,加强评级流程跟踪和管理,提升监管评级效率和准确性。二是完善评级内容和方法,提高灵活度和适应性。坚持“风险为本”原则,优化监管评级要素体系,在传统“CAMELS+”评级体系基础上,突出公司治理、数据治理等要素的重要性,并专设机构差异化要素,充分反映监管重点和不同类型银行机构风险特征。建立评级结果级别限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对银行风险具有重要影响的突发事件和不利因素得到及时、合理反映。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强调监管评级结果是综合衡量银行经营状况、风险程度和管理能力的主要依据,监管机构应当根据银行评级情况,科学制定监管规划,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明确监管机构可以根据监管评级结果,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和行动,注重“早期介入”,努力实现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防止风险苗头和隐患演变为严重问题。
《办法》规定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要素包括资本充足(15%)、资产质量(15%)、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20%)、盈利状况(5%)、流动性风险(15%)、市场风险(10%)、数据治理(5%)、信息科技风险(10%)、机构差异化要素(5%)共九项要素。
传统的“CAMELS+”银行评级体系一般包括7项要素,分别为资本充足(C)、资产质量(A)、管理质量(M)、盈利状况(E)、流动性风险(L)、市场风险(S)和信息科技风险(I)。《办法》在借鉴“CAMELS+”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银行风险特征和监管重点,对评级要素作了以下优化:一是突出公司治理的作用,将“管理质量”要素修改为“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加大对银行机构公司治理状况的监管关注,引导银行将改进公司治理作为防范化解风险的治本之策。二是强调数据治理的重要性,增加“数据治理”要素,把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为评判银行风险管理状况的基础性因素,加大数据治理监管力度。三是合理体现机构差异化状况,增加“机构差异化要素”,充分反映不同类型银行机构的风险特征,据此实施差异化监管。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6级和S级,其中,1级进一步细分为A、B两个档次,2-4级进一步细分为A、B、C三个档次。评级结果为1-6级的,数值越大反映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商业银行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
监管评级综合得分在90分(含)至100分为1级,其中,95分(含)以上为1A,90分(含)至95分为1B;75分(含)至90分为2级,其中,85分(含)至90分为2A,80分(含)至85分为2B,75分(含)至80分为2C;60分(含)至75分为3级,其中,70分(含)至75分为3A,65分(含)至70分为3B,60分(含)至65分为3C;45分(含)至60分为4级,其中,55分(含)至60分为4A,50分(含)至55分为4B,45分(含)至50分为4C;30分(含)至45分为5级;30分以下为6级。
根据《办法》,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程度的主要依据。
综合评级结果为1级,表示银行在各方面都是健全的,发现的问题较轻且能够在日常运营中解决,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
综合评级结果为2级,表示银行基本是健全的,风险抵御能力良好,但存在一些可以在正常运行中得以纠正的弱点,若存在的弱点继续发展可能产生较大问题。
综合评级结果为3级,表示银行存在一些明显的弱点,风险抵御能力一般,勉强能够抵御业务经营环境的大幅变化,但存在的弱点若不及时纠正很容易导致经营状况劣化,应当给予监管关注。
综合评级结果为4级,表示银行存在的问题较多或较为严重,并且未得到有效处理或解决,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否则可能损害银行的生存能力,存在引发倒闭的可能性。
综合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表示银行为高风险机构。其中,评级结果为5级,表示银行业绩表现极差,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处置或救助,以避免产生倒闭的风险;评级结果为6级,表示银行存在的问题极度严峻,可能或已经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银行消费者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或者可能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
以下为原文: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银保监发〔2021〕39号
各银保监局:
现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发至银保监分局)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完善商业银行同质同类比较和差异化监管,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促进商业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开业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的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的法人机构的监管评级,监管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对当年新设立的银行进行试评级。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本办法所称监管机构,是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评级,参照本办法执行。针对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台的专项监管评级规则,在评级框架、时间和流程上应与本办法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监管评级规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是指监管机构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按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的整体风险和管理状况作出评价判断的监管过程。监管评级结果是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基础。
第四条 银保监会统筹组织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加强评级结果运用和质量管理。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本办法开展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工作。
第二章 评级要素与评级方法
第五条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要素包括资本充足、资产质量、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盈利状况、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数据治理、信息科技风险和机构差异化要素。商业银行监管评级要素由定量和定性两类评级指标组成。
第六条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评级要素权重设置。各监管评级要素的标准权重分配如下:资本充足(15%)、资产质量(15%)、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20%)、盈利状况(5%)、流动性风险(15%)、市场风险(10%)、数据治理(5%)、信息科技风险(10%)、机构差异化要素(5%)。银保监会根据监管重点、银行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具体设定和调整各评级要素权重。
(二)评级指标和评级要素得分。评级指标得分由监管人员按照评分标准评估后结合专业判断确定。评级要素得分为各评级指标得分加总。
原标题:【 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 】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为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完善商业银行同质同类比较和差异化监管,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促进商业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监管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14163.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