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22年第27号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抖客网,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通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通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通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通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9月18日
原标题:【三部门: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内容摘要:关于延续 新能源 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 通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22年第 27 号 为支持 新能源 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 新能源 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149661.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