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0日讯 外汇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藏汇检罚〔2021〕1号)显示,抖客网,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和第四十九条,责令西藏银行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责令西藏银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侦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境内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给予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对金融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原标题:【 西藏银行违法被罚 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0日讯外汇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藏汇检罚〔2021〕1号)显示,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依据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18941.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