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行违法被罚 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0日讯 外汇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藏汇检罚〔2021〕1号)显示,抖客网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和第四十九条,责令西藏银行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责令西藏银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侦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境内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给予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对金融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西藏银行违法被罚 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原标题:【 西藏银行违法被罚 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0日讯外汇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藏汇检罚〔2021〕1号)显示,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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