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公布的300余页,20多万字的相关咨询文件,主要向香港业界咨询10个问题。交易所上线代币需符合有关准则,散户可交易大市值虚拟资产。
上周市场传言香港将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放面向散户的牌照,业内人士向PANews证实证监会将在本周发放咨询文件。2月20日(周一),香港证监会如期就有关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建议展开咨询,咨询将于3月31日结束,以配合在6月1日可以正式生效新的发牌制度。
根据香港证监会公布的300余页,20多万字的相关咨询文件,主要向香港业界咨询10个问题:
是否赞同持牌平台营运者应获准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
对于有关一般代币纳入准则及特定代币纳入准则的建议,你是否有任何意见?
如证监会有意允许零售投资者使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那么从投资者保障的角度来看,你认为应要实施什么其他规定?
对于允许结合使用第三者保险及持牌平台营运者或与其属同一公司集团旗下法团拨出的资金的建议,你是否有任何意见?你是否有任何其他建议?
对于持牌平台营运者应如何划拨该等资金,你是否有任何提议(例如,拨入持牌平台营运者的公司帐户,或设定代管安排) ?请详细说明你所建议的安排,及有关安排所提供的保障如何能提供与第三者保险相同的保障水平。
对于哪些技术方案能够有效地纾减与保管客户虚拟资产(尤其是以线上储存方式持有虚拟资产)有关的风险,你是否有任何提议?
如持牌平台营运者可提供虚拟资产衍生工具交易服务,你会建议采纳哪一种业务模式?你建议推出哪类虚拟资产衍生工具供投资者买卖?目标将会是哪类投资者?
对于如何在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条款及条件》中的其他规定纳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内的同时对其加以改良,你是否有任何意见?
对于《适用于持牌法团及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打击洗钱指引》第12章当中有关虚拟资产转帐的规定或任何其他规定,你是否有任何意见?请说明你的看法。
你对《证监会纪律处分罚款指引》是否有任何意见?请说明你的看法。
上述10个问题中,最受市场关注的莫过于,是否允许交易平台面向散户投资者,以及散户可以参与哪些资产的交易,并且可以交易哪些衍生品。其他的问题涉及运营的细节、安全保护和反洗钱,如第三方保险、资产保管的技术方案等。
证监会将发放虚拟资产牌照,有意允许面向散户文件指出,虚拟资产市场波动不定及FTX倒闭,不但显露了因虚拟资产的生态系统内及虚拟资产市场与传统金融体系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而带来的风险,还凸显了对虚拟资产业施行有效监管及监察的重要性。
而此前香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现行制度,只有向客户提供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才属于证监会的监管范围,也意味着证监会此前并无权利向仅提供非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或进行监管。
随后香港特区政府于2020年11月发表了一份咨询文件,征询公众对于建议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下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意见。政府建议,在香港提供非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即中心化交易所)应获证监会发牌并受其监管。
但因为虚拟资产的发牌框架属于新概念,证监会当时认为,即使该制度已设有保障投资者的妥善防护措施,但为求更加审慎,应至少在初步阶段限制《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仅可为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所以此前,香港一直对牌照发放的十分谨慎,仅OSL在2020年以及Hahskey在2022年年获得了交易所的牌照,且仅限于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
在去年10月31日,香港发布《有关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释放对虚拟资产的开放和友好态度,也释放了面向散户投资者提供服务的风声,并称证监会正在允许零售投资者(散户)买卖虚拟资产展开公众咨询。
从文件中可以发现,尽管是公开咨询,但证监会实际上有意面向散户提供服务。文件中提到,不少人认为,拒绝零售投资者使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能会变相对投资者造成损害,因为这或会驱使他们转用可轻易在网上接触而不受监管的海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来进行交易;而任何这些不受监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一旦倒闭,零售投资者将难以追讨任何损失。这从FTX的倒闭事件就可见一斑。
证监会还补充到,在2022年1月,证监会首度容许零售投资者接触在传统交易所买卖的少数受规管虚拟资产相关衍生产品。随后在2022年10月就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虚拟资产期货ETF )设立了认可制度,而至今为止,证监会已根据该制度认可了三只虚拟资产期货ETF,三星比特币期货主动型ETF今年1月在港交所上市,南方东英于去年12月份在香港上市比特币和以太坊期货ETF。
因此,零售投资者在香港已能通过合规产品以间接方式接触虚拟资产。所以无论从实际情况和监管趋势,面向散户已经证监会不得不允许的变化,这样才能让监管化被动为主动。
用户需进行风险评估后才可交易虽然香港证监会建议允许各类投资者(包括零售投资者)使用由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提供的交易服务, 但前提是在一系列妥善投资者保障措施之下。
持牌平台营运者在向投资者提供任何服务前,须对投资者进行知识评估。若客户未能通过该评估,营运者只可在向该客户提供培训后,才向其提供服务。营运者应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水平及风险状况,并据此为客户厘定风险状况,以及评估客户是否适合参与虚拟资产的交易。营运者亦应为每名客户设定上限,以在参照客户的财政状况及个人情况的前提下,确保客户就虚拟资产所承担的风险根据平台营运者的判断是合理的。该上限应予定期检视,以确保其仍属适当。
这意味着未来香港居民在注册后还需要做一次风险评估测试,才能正式交易。值得一提的是,在非正式咨询中,有提议为零售投资者在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虚拟资产风险承担最高金额,设定统一的硬性上限。但考虑到每个人的财务状况不一,因此证监会建议让平台根据合适的制度,评估其客户的风险承受水平及风险状况。
上线代币需符合有关准则,散户可交易大市值虚拟资产证监会建议,持牌平台营运者应设立一个代币纳入及检讨委员会,以负责订立、实施及执行有关将虚拟资产纳入以供买卖的准则,就任何建议的硬分叉( hard fork ) 或空投( airdrop )、发行人业务的任何重大改变或任何针对发行人的监管行动而通知持牌平台营运者的责任。
代币纳入及检讨委员会至少应由主要负责管理主要业务、合规、风险管理及资讯科技的高级管理层成员组成。代币纳入及检讨委员会应至少每月向董事会汇报,而汇报内容应至少包含可供零售客户买卖的虚拟资产的详情及其他注意到的问题。
证监会希望强调,虚拟资产本身并不受证监会的监管,从未审核亦未曾审阅虚拟资产的要约及推广文件。鉴于此,证监会拟采取更审慎的方针,即引入持牌平台营运者在厘定可否向零售客户提供某特定虚拟资产时须遵从的一系列客观准则。
原标题:【解读香港交易所牌照咨询文件:什么类型的虚拟资产可被纳入交易】 内容摘要:香港证监会公布的300余页,20多万字的相关咨询文件,主要向香港业界咨询10个问题。交易所上线代币需符合有关准则,散户可交易大市值虚拟资产。 上周市场传言香港将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204465.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