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石银罚决字〔2023〕19号、20号、21号)显示,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其罚款50万元。
张克星,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1.75万元。
李志红,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抖客网,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1.75万元。
原标题:【 邢台银行违法被罚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石银罚决字〔2023〕19号、20号、21号)显示,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216773.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