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日立(中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并对其处罚款20万元,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采取监管措施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今日披露的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3〕9号)显示,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日立(中国)财务有限公司改正,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罚: (一)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 (三)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 (四)放任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 (七)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抖客网,。
原标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采取监管措施外】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今日披露的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3〕9号)显示,日立(中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246283.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