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梵之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利用互联网传销”被杭州市江干区市监局处罚。
据处罚信息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作: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2、罚款1400元(壹仟肆佰元整)。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作:1、没收违法所得257248元(贰拾伍万柒仟贰佰肆拾捌元整);2、罚款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罚没合计人民币758648元(柒拾伍万捌仟陆佰肆拾捌元整)。
据天眼查APP显示,杭州梵之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6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张七斤担任法人,持股90%,抖客网,李朝彪持股10%。
原标题:【杭州梵之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利用互联网传销”被罚没75万多元】 内容摘要: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梵之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利用互联网传销”被杭州市江干区市监局处罚。 据处罚信息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9291.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