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日讯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清远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清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显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邓哲勇负主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款,《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抖客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六点第二十二项,《中国银监会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第一点第三项,中国银保监会清远监管分局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罚款合计40万元;对邓哲勇给予警告。
官网显示,2017年6月20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01551.HK)正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农商银行共下设642个营业网点,员工13381名,注册资本金9,808,268,539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
原标题:【 广州农商银行清远分行贷款违法被罚 】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日讯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清远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清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显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93317.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