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11月23日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报”、“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通报”。通报称: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为: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同时指出,抖客网,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报
国家邮政局
通 告
2022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通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寄递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具体通报如下:
一、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为: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
二、寄递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每件限量为12ml。
三、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
四、对因技术审评、质量监督检验和鉴别检测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属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交易主体之间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跨境限量寄递参照本通报规定执行。
特此通报。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邮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通报
国家烟草专卖局
通 告
2022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通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具体通报如下:
烟具不得超过6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得超过90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得超过90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180ml。
特此通报。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2年11月22日
原标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寄递电子烟产品等实行限量管理】 内容摘要: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11月23日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报、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通报。通报称: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keji/179082.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