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通知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抖客网,营造良好传播环境。
原标题:【 国家广电总局: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 内容摘要: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 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 通知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toutiao/11244.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