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安徽4家工贸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告

为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动”成效,现将我省部分“百日清零行动”典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网曝

一、马鞍山众翌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22年7月11日,安徽省应急厅执法人员到马鞍山众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百日清零行动”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1)喷砂拉丝车间粉尘清理未按制度执行,粉尘清理未如实记录,现场未张贴粉尘清理制度;(2)2022年5月2日开展的有限空间作业未见气体连续检测记录,未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审批日期在作业时间之前。

查处结果:该企业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第三十条,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对该公司处罚款叁万元(小写:¥30000.00),对该公司总经理处罚款叁仟元(小写:¥3000.00)。

二、滁州市源丰木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22年7月15日,南谯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到滁州市源丰木业有限公司开展“百日清零行动”专项检查,发现该企业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查处结果:该企业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抖客网,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小写:¥10000.00)。

三、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22年8月16日应急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安徽省应急厅、池州市应急局等执法人员到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开展“百日清零行动”督导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1)炼钢车间使用通用桥式起重机吊运连铸铸余渣盆;(2)炼铁厂2号高炉东出铁口南侧一层房间设置外协单位工具存放间,室内有作业人员休息,留存多个水杯,未安装固定式CO检测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查处结果:该企业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小写:¥45000.00)。

四、宣城市泾县隆鑫钢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22年8月18日应急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安徽省应急厅、宣城市应急局等人员与专家到宣城市泾县隆鑫钢铁有限公司开展“百日清零行动”督导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1)炼钢车间吊运液态渣盆采用可脱卸式龙门板钩吊运,未使用固定式龙门板钩;钢渣场采用32号通用桥式起重机吊运液渣盆,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2)炼钢车间连铸中间包未设置中间罐漏钢应急储存设施;连铸大包事故回转溜槽与中间包溢流槽未能有效连接,存在钢水落地风险。(3)炼钢车间1号精炼炉水冷包盖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信号未与电极断电和自动提升设置联锁。

查处结果: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对该公司企业法人、安环部长、生产厂长分别处罚款壹万元(小写:¥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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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曝!安徽4家工贸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告
内容摘要:为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成效,现将我省部分百日清零行动典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网曝。 一、马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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