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发挥政府采购效能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灌南县财政局从多方面入手,加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执行好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加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印发了《灌南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环境。除小额零星采购、不可预见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与涉密采购等规定情形可以不公开采购意向,采购人按照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通告上网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网上电子化交易功能,依托市交易系统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在提高政府采购交易效率的同时,进一步营造了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

执行好政府采购政策。一是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和品目,不得自行设立采购品目。涉及集中采购的,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2〕65号)文件执行,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按照当年度《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文件执行。二是落实好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抖客网,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加强采购需求调研。建立审查工作机制,在采购活动前,针对采购需求管理中的重点风险事项,对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和招标采购文件等进行审查。

规范处理政府采购投诉。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及时、完整、全面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扩大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通告范围,除法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外,还将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和评审结果排序等信息一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发出的质疑函,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1-10月份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曝光事项8起。

今年1-10份月份,全县政府采购项目119批次,采购预算资金2.173亿元,实际合同金额1.895亿元,节约资金0.25亿元,节约率12.8%。

原标题:【灌南:发挥政府采购效能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内容摘要: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灌南县财政局从多方面入手,加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执行好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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