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被证监会立案侦查: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

11月11日晚,ST步森通告,抖客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等,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侦查

  11月11日收盘,ST步森市值仅10.1亿元。截至10月31日,公司有股东4538户。

  信披问题“屡查屡犯”

  ST步森表示,在立案侦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侦查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但实际上,ST步森信披问题可谓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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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深交所下发对ST步森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告批评处分的决定显示,经查明,2019年9月10日,ST步森与关联方易联汇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13831.6万元收购易联汇华持有的广东信汇60.4%股权。

  但这起股权收购计划却问题频出。经查明,2019年9月12日,ST步森披露《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通告》,在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中仅披露“如人民银行批复否决了此项股权转让,则《股权转让协议》自动终止”,未完整披露协议相关具体约定。

  2019年10月底,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春江知悉因不符合支付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成为支付机构广东信汇主要出资人的资格,但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易联汇华支付股权转让款6300万元。2020年9月暨一年期届满后,公司与易联汇华未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延期协议,但交易各方仍以实际行动继续推进股权转让事项,《股权转让协议》实质延期。

  深交所表示,ST步森未完整披露《股权转让协议》重要条款,未及时披露不满足主要出资人条件、协议实质延期等重要进展,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因此,深交所对ST步森给予公告批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赵春霞,时任董事长王春江,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杜欣,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优给予公告批评处分。

  此外,今年10月12日,ST步森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作为ST步森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5.55%。上述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28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步森股份在知晓上述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8月27日才进行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步森、王雅珠、阚东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0月12日晚,ST步森还同步发布了一份整改报告。公司整改报告表示,将以此次整改作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而实际上,公司今年来以来已收到6份监管函,已发布多份整改报告。

  营收、净利润双降

  ST步森表示,公司以“步森男装”为主打品牌,在全力做好核心业务同时,为提升经营能力、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公司于2020年新增信息服务分部业务,主要为具有支付交易牌照的机构提供商户拓展代理服务。

  而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同比下降43.82%;归母净利润-7007.3万元,同比下降261.96%。

  9月28日,ST步森通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

  9月5日,ST步森通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到期失效。公司表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以及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影响,至今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原标题:【ST步森被证监会立案侦查: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
内容摘要:11月11日晚,ST步森通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等,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侦查。 11月11日收盘,ST步森市值仅10.1亿元。截至10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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