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江苏高院召开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少年审判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告人周某身为1.html">教师,犯猥亵儿童、强奸、负有照护职责人员163534.html">性侵罪,情节恶劣,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被告人周某系被害人小赵(女,时年13岁)所在班级任课教师,明知小赵不满14周岁,仍多次对小赵实施猥亵和奸淫行为。在小赵年满14周岁后,周某还与小赵频繁发生性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在小赵不满14周岁时,对小赵实施猥亵和奸淫行为,其行为分别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周某身为对小赵负有教育职责的人员,在小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时,与小赵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周某多次实施三种犯罪行为,均属情节恶劣,应予严惩。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周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禁止被告人周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该案中,被告人周某作为学校教师,多次性侵未成年女学生,法院对其定罪判刑的同时,依法判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如此判决,既能够让被告人明确知晓自己被禁业的范围,也能够方便用人单位更好落实入职查询义务,抖客网,还能够向全社会宣示,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有利于发挥从业禁止的规制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为未成年人保护增加“隔离带”和“防火墙”。
原标题:【教师性侵13岁女孩获刑 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18年有期徒刑+终身从业禁止【快讯】】 内容摘要:5月26日上午,江苏高院召开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少年审判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告人周某身为教师,犯猥亵儿童、强奸、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情节恶劣,法院依法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toutiao/230449.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