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经营需要搬离原办公场所,导致员工上下班时间增加、成本增加,员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企业提出交通补贴后,员工仍拒绝的,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起来看看下面这则案例。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李某于2013年7月9日入职X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主管,劳动合同续签至2020年7月8日。
2017年6月2日,公司通知:“致李女士/,我司因经营需要,于2017年6月3日起,办公地点将由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X号庄胜广场北办公楼东翼X层搬迁至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X号鹏润大厦X座X层,烦请配合公司此次的搬迁工作。并请在2017年6月5日起到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X号鹏润大厦X座X层办公。如您不能及时出勤,应按规定向公司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公司按旷工处理。公司办公地点搬迁后,您在公司的原有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均不发生任何变化。本次搬迁过程中,如您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均可联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不过,李某并不服从上述安排,自2017年6月5日起未到岗。
《考勤管理制度》规定:5.6旷工5.6.1旷工处罚:1、不足1小时按照小时计算。累计旷工16小时(含)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图片来源:摄图网(资料图)
2017年6月22日,公司向李某发送《限期返岗通知书》,指定李某于2017年6月23日前,到公司新迁办公地点上班,否则按旷工予以辞退处理。
李某收到通知后,仍未去新办公地点上班。
面对员工执意不从,公司只好走上解雇程序了。2017年6月27日,公司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以李某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于是,李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400元,仲裁委不予支持。
李某不服裁决,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400元等。
一审判决:公司己履行了告知义务,抖客网,员工未再出勤行为已构成旷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变更办公地址或注册地,属企业经营自主之权利。公司办公地址在北京市城六区内进行变更,由西城区宣武门搬迁至朝阳区霄云路,并未实质影响到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根据李某认可的公司搬迁通知记录显示,公司已于2017年6月2日告知其具体变更地址,并告知其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不到岗行为按旷工处理,该公司又于2017年6月22日向其发送《限期返岗通知书》,亦告知其具体变更地址,李某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该通知书,但仍未到岗。
图片来源:摄图网(资料图)
公司己履行了告知义务,李某未再出勤行为已构成旷工行为,公司依据《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李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请求于法无据,一审法院难以支持。
李某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公司搬迁导致其工作距离过远(车程由40分钟增至2小时),在未与其协商工作地点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变更办公地址或注册地,属企业经营自主之权利。
公司的办公地址由西城区宣武门搬迁至朝阳区霄云路,其系在北京市城六区内进行搬迁,虽搬迁到新址后导致李某通勤时间变长,但并未显著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且此次搬迁为公司整体搬迁,并非调整个别员工的工作地点。
李某在2017年6月2日收到搬迁通知的情形下未在规定时间到岗、亦未办理请假手续,在2017年6月23日收到《限期返岗通知书》后仍未到岗,其行为构成旷工,公司依据《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然而事情闹到这一步,李某仍不服,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称,旷工是因公司单方变更工作地点,未与其协商,导致无法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正常出勤,上下班费用和路程大幅度增加。
高院裁定:在北京市城六区范围内整体搬迁,属企业经营自主之权利,并未实质影响到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北京高院经审查认为,公司因经营需要将办公地址在北京市城六区范围内整体搬迁,属企业经营自主之权利,并未实质影响到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公司已履行告知义务,李某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不到岗行为已构成旷工,公司依据《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并无不当。
高院裁定如下:驳回李某的再审申请。
原标题:【 就是不去!员工拒绝到新办公地上班被解雇,还状告公司索赔7万元,官司一路打到高院,法院判了 】 内容摘要:企业因经营需要搬离原办公场所,导致员工上下班时间增加、成本增加,员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企业提出交通补贴后,员工仍拒绝的,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起来看看下面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toutiao/24863.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