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消息,“那时候哪懂呀,就是喜欢,以为是玩具,没想到工作都搞没了……”说这话的王春飞如今已47岁,靠打零工谋生。13年前出事时,他还是一名警察,孩子才出生8个月。
王春飞和同事刘宏铭因为购买、帮同事买玩具气枪,涉嫌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尽管积极配合上交气枪,警方专案组也出具“不做犯罪处理”《情况说明》,但在2011年,两人被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三缓三。由此,他们踏上了维权之路……2022年,法院认为两次鉴定标准不一致,故决定再审,最终却维持原判。
爱好相同
刘宏铭,1982年生人,原系大连公安大连港分局(现海航分局)刑侦支队的一名民警。2004年10月,在大连中山区乐购超市逛时,发现一处玩具柜台,里面有很多枪支模型,他以9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气枪。他说,“这把枪以压缩气体为动力,打BB弹(塑料子弹),仿真度很高,且和真枪重量相当。”后来,他又购买了一把可以击发金属弹的气枪。
王春飞,1977年生人,原系大连公安海运分局香炉礁派出所的民警。2005年的某天,他去刘宏铭家里玩,见到刘宏铭的玩具气枪后,便提出想要购买一把。两人遂前往玩具柜台。
“我花900元买了一支手枪,可击发塑料BB弹。”王春飞说,购买气枪后不久,刘宏铭将击发钢珠的气枪送给了他。那把气枪当时已经损坏,不能击发。他将气枪带至单位玩。同事看到后均表示喜欢,他先后帮同事或陪同同事购买了4支玩具气枪。他的领导孙某看到后,曾与他一同前往某小区与玩具专柜老板邵某交易。这些玩具气枪1千元至3千元不等。
2007年前后,刘宏铭给邵某打电话,后花费2500元购买了一支发射金属弹的玩具手枪。
老板落网
6名民警上交玩具气枪 专案组出具“不做犯罪处理”情况说明
刘宏铭和王春飞没有想到,因为这些金属弹气枪,他们的命运被彻底改变。
2009年7月9日,铁岭警方破获一起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据警方的情况说明显示,2004年至2008年,邵某从广州某玩具批发城的经销商谭某手中,以950元至2200元不等的价格买入共计20余支气枪,后加价二三百元售卖给王某、刘宏铭、王春飞等6人,非法获利6000余元。
2009年7月15日,警方将邵某抓获。同年7月27日,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万某率专案组赶赴大连开展调查工作。
邵某落网后,大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先后找到王春飞、刘宏铭等人。刘宏铭、王春飞都表示,没想到摆在玩具专柜中的玩具气枪,竟被认定为非法枪支。他们便配合专案组,第一时间上交。
2009年10月9日,铁岭市公安局“7.09”专案组出具《关于刘宏铭、王春飞等人购买、持有枪支的情况说明》显示:专案组查明,6名民警先后购买了气枪。我局与检察机关认为,刘宏铭、王春飞等人购买枪支的动机、目的是出于个人的喜好,应同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犯罪区分开对待,其情节轻微,可不做犯罪处理,建议所在单位根据本人的表现,酌情作出处理。
刘宏铭回忆,大连市公安局因此事,对他们处以记大过、警告一年的处分。
据悉,玩具专柜老板邵某最终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突然被抓
时隔1年后,两名民警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被逮捕
2010年9月8日,王春飞和刘宏铭接到辽宁省公安厅的紧急调警通知,赶往沈阳。王春飞回忆,9月8日,大连市公安局共去了十多人,他和刘宏铭等6名买金属弹气枪的民警都接到了通知。当晚,他们在某招待所吃的晚饭。第二天,他们便被刑拘了。
辽阳市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显示:我局已于2010年9月9日10时将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的王春飞、刘宏铭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沈阳市看守所。
同年9月16日,经辽阳市检察院批准,两人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被辽阳市公安局逮捕。
王春飞、刘宏铭回忆,他们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羁押了两个月,后转到辽阳市看守所,总共度过了8个月的时间。
刘宏铭不理解,玩具专柜在乐购超市营业数年,顾客众多,自己在不知情情况下购买的气枪,为什么会被认定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既然是非法枪支,为什么没有有关部门查处呢?”“作为一名民警,这把气枪是否属于枪支,直观上连有资历的公安干警都看不出来……”
王春飞对此事也不理解,即便这些气枪真的属于枪支,其上交的气枪是刘宏铭赠予他的,其余气枪是他帮同事购买,或带同事购买,也未收取中介费,为什么会涉嫌非法买卖枪支,而实际购买的同事却并未被逮捕。
法院审理
涉案气枪被认定为枪支 法院对二人判刑3年,缓刑3年
2011年3月9日至3月22日,辽阳市白塔区法院两次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刘宏铭系2004年10月至2007年,先后从邵某手中购买了两支气枪。王春飞是经过刘宏铭介绍认识邵某后,于2005年至2007年间,给同事购买、陪同购买4支气手枪。
刘宏铭表示,关于枪支的认定他始终不清楚,直到公开审理,检方拿出了关于6支气枪的《铁岭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书》,“我们这才知道气枪是有鉴定过程的,当庭对鉴定提出了质疑。”
《铁岭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书》中,对王春飞、刘宏铭等6人上交的6把气枪进行了鉴定。鉴定标准系公安部2001年实施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01]68号)。鉴定结果中,“卡入松木板靶距离”数据,除一支气枪为0.5cm外,其余气枪均为0.4cm。
“我那把气枪都不能发射,不知道为啥测出了数据。”王春飞质疑,鉴定结果应该第一时间告知他们,以保证他们申请复议的权利,“开庭才看到鉴定结果,程序肯定有问题。”面对质疑,法院同意了他们的重新鉴定申请。
2011年3月,沈阳市公安局对6把气枪再次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2.09焦耳每平方厘米至13.4焦耳每平方厘米不等,最终认定均属于枪支。依据是公安部2010年实施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10]67号)文件,即: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每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2011年4月21日,白塔区法院依据该鉴定结果,认定刘宏铭、王春飞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没敢上诉
多次申请再审被驳回后 他们向最高检写曝光信获回复
面对从民警突然变为罪犯的落差,刘宏铭、王春飞感到痛苦。刘宏铭说,他们没有选择上诉,因为法庭上,有工作人员说:“如果我们上诉,可能最终会被判处实刑。”
被判刑后,王春飞和刘宏铭都失去了公职。刘宏铭不理解,鉴定报告依据的标准都不对,怎么能判他们犯罪呢?据他了解,2010年的新规相较于2001年的旧规,认定标准严格了很多,“法不溯及既往,而我的案子却是用2010年的标准,去检验我2005年至2007年买的玩具气枪……”
2012年,两人开始向法院提起再审。2013年11月11日,白塔区法院驳回两人再审申请,认为本案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2015年12月8日,辽阳市中院驳回两人申诉,认定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原判决应予以维持。
原标题:【玩具柜台购气枪被判3缓3民警发声 民警的呼声与司法公正的考量(最新)】 内容摘要:华商网消息,那时候哪懂呀,就是喜欢,以为是玩具,没想到工作都搞没了说这话的王春飞如今已47岁,靠打零工谋生。13年前出事时,他还是一名警察,孩子才出生8个月。 王春飞和同事刘宏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toutiao/263544.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