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拆除!明天起 合肥全面整治非机动车安装遮阳篷

劝拆助拆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强拆严管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15日)。

验收巩固阶段(2022年1月16日后转入常态管理),

验收、巩固严查严管阶段工作成效,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反复。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已安装遮阳篷(伞)的电动自行车主于2021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安装的遮阳篷(伞);2022年1月1日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其车辆。

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商户不得违规为非机动车安装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伞具、篷子、伞架以及挡风罩、挡风板、挡风衣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尺寸、影响交通安全的装置,对违反规定者,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请单位、个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配合执法部门工作,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面,小编总结了一下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危害

危害一:加装遮阳篷导致车体面积扩大,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

危害二:加装遮阳篷影响电动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者快速避险。

危害三: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几率。

危害四:加装遮阳篷有碍电动车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即使是转过头看,视线也易受阻挡。

危害五:加装遮阳篷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在行驶过程中遮阳篷阻碍了空气正常的流动,抖客网,易导致电动车“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侧翻等事故。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安装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伞具、篷子、伞架以及挡风罩、挡风板、挡风衣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装置。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的行车安全,请广大电动车驾驶员自觉拆除电动车上的车篷(伞),毕竟,安全才是最好的防护伞。

原标题:【一律拆除!明天起 合肥全面整治非机动车安装遮阳篷
内容摘要:劝拆助拆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强拆严管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15日)。 验收巩固阶段(2022年1月16日后转入常态管理), 验收、巩固严查严管阶段工作成效,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反复。 为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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