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监局2022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

  近期,山西省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4大类食品6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666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汾市尧都区海燕水产店销售的淡水鱼(活黄鳝),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万荣县城镇香江好又多商超销售的、标称山西金扢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便荞麦粉碗团,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太原市尖草坪区杨凤英调味店销售的姜中的噻虫胺、韭菜中的甲拌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四、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五、临汾市尧都区瑞钰鲜鱼店销售的淡水鱼(活鲈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

 

  六、太原市小店区红玉蔬菜店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七、长治市佳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黄瓜,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八、大同市新荣区亿源水果店销售的梨,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九、太原市杏花岭区捷龙便利店销售的辣椒(螺丝椒),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十、左云县新照壁水产蔬菜门市部销售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十一、新绛县商贸城永朋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闻喜县新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楂片,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长治市潞城区客都超市天脊店销售的尖椒,抖客网,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公告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曝光。

 

特此通报。 

      附件:   附件1: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原标题:【山西省市监局2022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
内容摘要:近期,山西省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19857.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青海省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报(〔2022〕年第17号)
下一篇:鲜活动物性水产品的挑选与储存的消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