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关于477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

  近期,抖客网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21大类食品477批次样品,其中检出7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超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况通报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老六生鲜大卖场销售的盒装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宏枝蔬菜经销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剑军食品经销部销售的、内蒙古片儿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晨翠蒙麦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片儿哥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麦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林西县五香食品厂生产的老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开天花园超市销售的、呼和浩特市威力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油主食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重金属超标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亮花水产经销部销售的小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亮花水产经销部销售的大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报。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

 

  2022年8月12日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77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公告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关于477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
内容摘要: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27864.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黑龙江省市监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45期)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召开部领导专题会强调 毫不放松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和秋粮生产 全力以赴夺取全年粮食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