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组织,抖客网,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12大类食品。共检出9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不合格、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重金属超标问题。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张掖、武威、陇南、庆阳、天水、临夏、兰州新区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使用的,标称民乐县苗琳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马铃薯手工细粉(生产日期:2021-6-21),经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民乐县苗琳薯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标称武威特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沙蛋糕(生产日期:2022-05-10),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临夏市玲红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临夏河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河州春頭曲白酒(生产日期:2021-9-25),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夏河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标称武山县和丰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生产日期:2022-6-29),其中过氧化苯甲酰项目不符合卫生部通告[2011]第4号卫生部等 7 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通告》要求。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不合格
(一)标称敦煌和众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汽水(生产日期:2022-5-1),其中菌落总数、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兰州世贸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大学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了不起农特产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生产日期:2022-1-2),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
(一)陇南武都区欣新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沣东新城永宏食品厂生产的兰花豆(生产日期:2022-2-19),其中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镇原丰华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肥东聚丰粮油食品厂(分装)生产的浓香菜籽油(生产日期:2021-12-24),其中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T 1536-2004《菜籽油》要求。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重金属超标
(一)康县康农优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康县山中宝土特产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县姬松茸(生产日期:2022-5-11),其中总砷(以As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甘肃省市监局
2022年8月16日
原标题:【甘肃省市监局关于9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甘市监通报〔2022〕第7期总第79期)】 内容摘要: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组织,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乳制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29582.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