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监局关于1424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8号)

  近期,重庆市市监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9类食品142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02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报如下:

 

  一、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尹华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北碚区七号仓火锅店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大足区蓝湖丽都粉房子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重庆祁瑞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糊辣鸡翅(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江北区安涛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江北区高琪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武汉百春园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市武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英蜂蜜,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通告第250号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江津区永芬餐馆使用的瓷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七)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几江农贸市场干副食摊区周锡良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八)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池镇李林峰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重庆志恒远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世湖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五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重庆志恒远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广味香肠(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重庆市梁平区民胜副食超市销售的【遇见枣恋】大颗粒多味葵瓜子500g/袋,抖客网,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二)重庆耀润超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三)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南湖花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辽宇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特级枸杞,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辽宇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四)重庆市奉节县安坪镇冉广清销售的辣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五)南岸区全品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六)沙坪坝区味八子老火锅店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七)沙坪坝区味八子老火锅店销售的花生,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八)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耶镇杨正珲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九)大足区奕行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乐贝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早餐包(糕点),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乐贝鲜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镇盘金路2号负18号张婷婷销售的、标称福建圣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猪肉,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圣安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一)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开州商都超市销售的榨菜(蔬菜制品),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开州商都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二)两江新区陈正华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夏津县益文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朋友圈蛋糕,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夏津县益文兴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重庆市市监局

 

  2022年8月18日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24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28号)

原标题:【重庆市市监局关于1424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8号)
内容摘要:近期,重庆市市监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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