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监局关于3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3期)

  近期,河南省市监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17大类食品18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80批次不合格样品3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郑州郑东新区好悦多精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孟州市乐康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无汽苏打水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4×103CFU/mL、8.0×103CFU/mL、4.5×103CFU/mL、5.0×103CFU/mL、5.7×103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CFU/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淇县金惠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3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阿阮五谷烩面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1批次盘子、1批次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分别为0.0446mg/100cm2、0.0384mg/100cm2、0.041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宁陵县家瑞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0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栾川县冷水镇陈可蔬菜水果销售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5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登封市卢店镇万家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洛阳市兰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甜面酱,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为0.079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3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郑州市真土牧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杯子、1批次汤碗、1批次红汤碗、1批次小碟、1批次菜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分别为0.0233mg/100cm2、0.0533mg/100cm2、0.0577mg/100cm2、0.0657mg/100cm2、0.0317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宁陵县万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红萝卜,甲拌磷检出值为0.3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宁陵县万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6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新乡县朗公庙镇金伟新天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新乡市卫滨区洪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大豆调和香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18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1.汝州市老城商贸有限公司绿城水郡店销售的标称新乡市龙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琨航花生,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26.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2.新乡市红旗区惠丰阁烩面宝龙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筷子)、1批次餐具(勺子)、1批次餐具(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分别为0.263mg/100cm2、0.074mg/100cm2、0.090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胡艳饺子馆销售的1批次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44.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4.易合仓范特店超市(洛阳)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抖客网,毒死蜱检出值为0.2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5.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销售的1批次豇豆,氧乐果检出值为1.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6.开封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青尖椒,克百威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7.许昌魏都水世界送水服务中心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云台山矿泉水厂生产的1批次饮用山泉水,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为0.154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05mg/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8.鹿邑县一家福超市五店销售的标称鹿邑县建良粉皮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绿豆粉皮、1批次红薯粉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分别为0.15g/kg、0.1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9.郑州市郑东新区韩风源自助餐永和时光里店使用的1批次料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911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郑州市郑东新区韩风源自助餐永和时光里店使用的1批次圆盘、1批次小汤碗、1批次蒸碗、1批次布丁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分别为0.0743mg/100cm2、0.0567mg/100cm2、0.0588mg/100cm2、0.070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1.鹤壁市淇滨区龙鲜升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噻虫胺检出值为0.06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2.宁陵县恒兴百货张弓路店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2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3.郑州航空港区厨老怪民俗菜馆使用的1批次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69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4.郑州航空港区厨老怪民俗菜馆使用的1批次大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5.淘宝怀宝堂特产店(经营者为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老冯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京焦食品饮料厂生产的1批次冰糖蜂蜜菊花晶(固体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0×103CFU/g、7.1×103CFU/g、6.8×103CFU/g、6.5×103CFU/g、5.9×103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5×104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3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6.遂平县阳丰供销社新合作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郑州黛仙娜商贸有限公司运营、商丘天润饮品有限公司代工的1批次桂花酿(配制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2%vol,标准规定为7~9%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处置措施

 

原标题:【河南省市监局关于3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3期)
内容摘要:近期,河南省市监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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