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32期)

   近期,南京市市监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4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27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东巷口68-5号个体工商户(徐利富)使用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六合区丫丫巧手餐饮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建邺区殷作成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宿迁佳尧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六合区围裙姐餐饮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溧水区好又多超市赵杨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承德云灵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山楂,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江苏老乡鸡餐饮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大道明发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四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栖霞区尧基均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上海兴青食品厂生产的桂花重赤豆(冰棍),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八、雨花台区惠亨餐饮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九、南京市六合区宸旺烟酒店销售的标称广汉市日利达食品厂生产的草莓牛奶味饼干(普通型-酥性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南京璟园堂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一、江北新区杉威惠生鲜店销售的鲫鱼(活),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通告第250号规定。

 

  十二、南京市江北新区邓静生鲜百货超市店销售的国产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三、南京市元尔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四、南京市秦淮区单氏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罗氏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五、南京市秦淮区兴连心干货调味品店销售的洋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六、南京市六合区贾氏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七、南京市建邺区邺河湾水果店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八、栖霞区锦福粮油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九、江北新区鹏乐番生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十、南京市江北新区甘伟强水果店销售的B级-大香蕉,抖客网,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报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32期).zip

 

  南京市市监局

 

  2022年9月15日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32期)

原标题:【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32期)
内容摘要:近期,南京市市监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4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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