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茶、小麻花、奶油雪糕……山东这26批食品抽检不合格,购买要当心

  食品伙伴网讯 10月31日,山东省市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10大类食品26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安丘市辛军果蔬门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成市崖头陈小杰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州市陵城区向华蔬菜批发部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沂高新区傅氏果品经营部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即墨区郑瑞秋果蔬店销售的芸豆,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历城区宋刘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葱,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邑县卞桥综合服务合作社镇西超市销售的沃柑,其中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泗水县华村镇广利超市销售的豆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灭蝇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聊城开发区杨自野农产品经销部销售的鲜鸡蛋,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淄博合家福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桓台伊家店销售的豇豆,其中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张店源和香茶叶店销售的绿茶,其中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水胺硫磷属于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是一种广谱性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兼有杀卵作用。水胺硫磷为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食用少量含有水胺硫磷的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阿维菌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阿维菌素在油麦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可防治香蕉等黑星病、叶斑病等。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杧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联苯菊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多种叶面害虫有效,对某些种类的螨虫也有效,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性农药。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联苯菊酯在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对豇豆中蓟马、豆荚螟等有较好防治效果。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豆类蔬菜(菜豆、菜用大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5mg/kg。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长期大量食用检出甲硝唑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招远市华天糕点坊生产的小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沂水县永润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连云港永和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临沂晟食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锅巴(膨化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22/3/10,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岛区旺运发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衣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滦南县洼里冷食厂生产的无蔗糖奶油雪糕(牛奶口味雪糕)(生产日期/批号:2022/1/1,规格型号:68克/支),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蛋白质是由氨基酸以肽键连接在一起,并形成一定空间结构的高分子有机化合物,是构成机体组织、器官和多种重要生理活性物质的成分,且能提供能量。《冷冻饮品 雪糕》(GB/T 31119—2014)中规定,清型雪糕的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0.8g/100g。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分别为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汾水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日照芝焙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香老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22/3/20,规格型号:208克/袋),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莲县金福园副食便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郑州顺天缘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开封市文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风车(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22/3/19,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其中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潍城区北关增财面食店加工的火烧,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齐河县开发区英爱小吃店加工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州市德城区汇奇生鲜超市销售的即食海蜇头(生产日期/批号:2022/1/20,规格型号:500克(固形物不低于65%)/袋),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原标题:【绿茶、小麻花、奶油雪糕……山东这26批食品抽检不合格,购买要当心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0月31日,山东省市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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