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通告废止「健康食品应於产品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保健功效之相关成分含量」

   食品伙伴网讯  2022年11月8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302631号通告通告废止健康食品应於产品容器外包装明显标示保健功效之相关成分含量」,并自2024年1月1日生效。

 

  原「健康食品应於产品容器外包装明显标示保健功效之相关成分含量」规定,抖客网,将纳入「健康食品应加标示事项」修正规定,爰依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办理废止

原标题:【台湾地区通告废止「健康食品应於产品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保健功效之相关成分含量」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2022年11月8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302631号通告,通告废止「健康食品应於产品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保健功效之相关成分含量」,并自2024年1月1日生效。 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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