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6日,山东省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41期(总第386期)通报,公告了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10大类食品2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金属元素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生物毒素等问题。
9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9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平度市高新强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邑市奎聚街道海之源水产店销售的鲤鱼,其中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邹平王波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黄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张店崔爱琴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文登区志发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大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南菜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银田农贸市场物流中心A4-10 WZHMC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滕州市城郊赵杰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螺丝椒,克百威和氧乐果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菏泽姜荣禽蛋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红皮鸡蛋,甲硝唑和地美硝唑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和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2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根茎类蔬菜(胡萝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孔雀石绿是一种工业染料,因具有杀菌和抗寄生虫作用,曾用于水产养殖。孔雀石绿在动物体内代谢为隐色孔雀石绿,长时间残留于生物体内。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通告 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长期大量食用检出甲硝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地美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可用于治疗禽组织滴虫病等。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地美硝唑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美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4批次食品检出金属元素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金属元素污染问题,分别为山东正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盖铂牌钙咀嚼片(生产日期/批号:220108,规格型号:2.0g/片),砷(以As计)不符合产品明示的企业标准要求;济南华联钢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腾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生产日期/批号:2022/1/1,规格型号:50克/袋),其中铅(以Pb计)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胶州市卓小汉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胶州市南关宏大调味品厂生产的花生酱(生产日期/批号:2022/6/1,规格型号:260g/瓶),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芝罘区国民水产经营馆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长期食用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坚果及籽类的泥(酱)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在藻类及其制品(螺旋藻及其制品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干重计)。《藻类干制品》(Q/TTS 0005S—2020)中规定,藻类干制品中铅(干重计,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98mg/kg。
砷作为一种类金属元素,广泛存在于土壤、水体和生物体内,是一种毒性较高的污染元素,包括无机砷和有机砷。长期食用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盖铂牌钙咀嚼片》(Q/TZQ 0008S-2019)中规定,砷含量不高于0.3mg/kg。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限量值为0.5mg/kg。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分别为日照市东港区昌燕糁馆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清市永青路宝齐豆腐店销售的豆腐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莱州市虎头崖镇森康超市销售的标称为烟台优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鱿鱼仔(生产日期/批号:2022/7/16,规格型号:250克/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类制品中不允许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原标题:【原味鱿鱼仔、三文鱼、花生酥……山东公告26批次不合格食品,看看你买过吗】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6日,山东省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41期(总第386期)通报,公告了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76588.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