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监局关于江苏省市监局通报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6期)

  近期,江苏省市监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39期)》,其中涉及南京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南京市市监局对南京市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江宁区谷燕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常州市马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芋条(蜜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共计5公斤,货值80元;已销售1.5公斤,共计1.5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供货方储运不当造成。经查,抖客网,当事人进货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货单、 出厂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监局

 

  2022年11月21日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6期)

原标题:【南京市市监局关于江苏省市监局通报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6期)
内容摘要:近期,江苏省市监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39期)》,其中涉及南京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南京市市监局对南京市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78110.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台湾食药署发布边境查验不合格食品名单(11月22日)
下一篇:黑龙江省市监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十大行动(第七批)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