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8日,山东省市监局公布了近期抽检的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等21大类食品1919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有21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其他污染物问题。
蔬菜、鱼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蔬菜和1批次鱼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6批次蔬菜为:庆云县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张勇建销售的姜、青岛市黄岛区姜庆国蔬菜店销售的生姜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密市交运市场陶龙龙销售的豇豆检出噻虫胺和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利津县家和超市销售的山芹检出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芝罘区安杨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清三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和辛硫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荚可食类豆类蔬菜(菜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辛硫磷在叶菜类蔬菜(普通白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还有,即墨区小郑水产品店销售的清江鱼检出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主要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兽药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0μg/kg。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抖客网,有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山东德百集团超市有限公司大楼店销售的自制腌黄瓜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聊城市开发区优一佳瓜子店销售的标称为河南旭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软饼小面包(蛋黄味)(生产日期/批号:2022/8/6,规格型号:称重销售)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文登区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亿家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罐头(草莓罐头)(生产日期/批号:2022/5/16,规格型号:560克/瓶)检出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不允许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腌渍的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胭脂红又名大红、亮猩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罐头中胭脂红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
1批次桶装饮用水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桶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鄄城县红兴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鄄城县天达瑞丰纯净水厂生产的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2/8/19,规格型号:18.9L(5加仑)/桶)。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
1批次花生米检出生物毒素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花生米检出生物毒素问题,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阴分公司销售的花生米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
3批次海产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海产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市南区胖李海鲜行销售的皮皮虾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利客来集团平度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日照盛海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烘干裙带菜(生产日期/批号:2022/5/21,规格型号:100克/袋)检出铅(以Pb计,干重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莱山宝龙广场店销售的梭子蟹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藻类及其制品(螺旋藻及其制品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以干重计)。
1批次香油检出有机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品中,有1批次香油检出有机物污染问题,为:禹城市康达粮油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德州禹城品溢香油坊生产的香油(生产日期/批号:2022/8/8,规格型号:192ml/瓶)检出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为10μg/kg。
1批次餐具检出其他污染物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餐具检出其他污染物问题,为:菏泽市牡丹区邓硕粥铺销售的自消毒粥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原标题:【山东公布21批次不合格食品 问题集中在八个方面】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8日,山东省市监局公布了近期抽检的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等21大类食品1919批次样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81949.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