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福建整治“脏乱差”入驻外卖平台第三批典型案例来了

  根据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化“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点题整治工作,多措并举,依法行政,集中开展覆盖线上线下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平台,严厉查处脏乱差等违法违规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努力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全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守法经营,共同营造“外卖点题整治 服务八闽民生”的良好氛围,现筛选部分典型案例公布。

 

  01 福州市长乐区赵强良面包烘焙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违法主体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赵强良面包烘焙店

 

  网店名称

 

  贝可甜心现烤面包潭头店(饿了么平台)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21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长乐区赵强良面包烘焙店(饿了么平台网店名:贝可甜心现烤面包潭头店)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绿豆饼(自制日期:2022-05-30),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6月22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并于当日立案侦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30日向一个上门推销糕饼的业务员购进散装的绿豆饼共10盒,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共销售10盒(包括销售给抽检机构的6盒)上述批次绿豆饼,违法所得共计100元。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绿豆饼时未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该批次绿豆饼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绿豆饼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绿豆饼时未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该批次绿豆饼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综上,长乐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以及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3.处以罚款50000元。

 

  02 厦门市集美区李正秀饮食店在外卖平台提供虚假信息案

 

  违法主体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李正秀饮食店

 

  网店名称

 

  优和象·炸物烤鸭店后溪店(美团平台)

 

  左耳知厦门集美店(美团平台)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15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在当事人集美区李正秀饮食店(美团平台网店名:优和象·炸物烤鸭店后溪店)检查时,发现4单该店接单制售的外卖单信息与其店内的证照信息不符(美团平台网店名:左耳知厦门集美店),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外卖平台提供虚假信息从事外卖服务,其行为涉嫌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022年6月27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侦查。

 

  处理结果

 

  经侦查,当事人从事外卖网络订餐服务,为了多开网店、多接订单,在美团外卖平台擅用他人的证照开设外卖店铺。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

 

  03 漳州市漳浦县千缘小吃店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生食类食品经营案


  违法主体名称

 

  漳州市漳浦县千缘小吃店

 

  网店名称

 

  初缘寿司(刺身)(美团平台)

 

  基本案情

 

  当事人漳州市漳浦县千缘小吃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以网店名称“初缘寿司(刺身)”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经营。在未设置生食类食品制作专间情况下,当事人购买盛装生食外卖盒子、专门切割生食专用刀具、砧板,并从厦门鲜晟贸易有限公司订购三文鱼10.1斤、每斤进价63元,北极贝1盒(1公斤)、进价210元,共计846.3元,在美团外卖平台上传新的店招、产品图片广告。7月21日,订购的三文鱼、北极贝到货,当事人在店内将其制作成生食类食品三文鱼刺身、北极贝刺身,并发布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对外销售,三文鱼按购进价做特价销售,北极贝按每公斤300元销售。至案发时止,三文鱼已全部售完,得售货款636.3元,北极贝卖出646克,得售货款193.8元。2022年7月25日,漳浦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侦查。

 

  处理结果

 

  当事人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生食类食品经营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侦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漳浦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在扣外卖盒子5个、切割生食专用刀具1个、砧板1个、北极贝(带盒子重354克),没收违法所得830.10元;2、罚款50000元。

 

  04 泉州市石狮市碗遇餐饮店购进进口冻品“澳大利亚鲍鱼”未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案

 

  违法主体名称

 

  石狮市碗遇餐饮店

 

  网店名称

 

  ONE·U酒馆石狮店(美团平台)

 

  碗遇正港骨汤米粉·夜宵烧烤石狮店(饿了么平台)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26日,石狮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石狮市进口冷链防控专班交办的进口冷链食品案件线索,称当事人石狮市碗遇餐饮店(美团平台网店名:ONE?U酒馆石狮店,饿了么平台网店名:碗遇正港骨汤米粉?夜宵烧烤石狮店)购进进口冻品“澳大利亚鲍鱼”未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石狮市市场监管局即予立案侦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24日向厦门市湖里区黄瑞聪水产店购进“澳大利亚鲍鱼”7箱(规格:15公斤/箱),并于当日将上述7箱“澳大利亚鲍鱼”存放于石狮市建明酒店二楼冻库中。至案发时,上述7箱“澳大利亚鲍鱼”均未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在购进后均未使用,也未售出。当事人提供了供应商的资质材料、进货票据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另查,抖客网,当事人曾于2022年1月14日因购进手工米粉未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已被石狮市市场监管局警告处罚过。

 

  处理结果

 

原标题:【网曝!福建整治“脏乱差”入驻外卖平台第三批典型案例来了
内容摘要:根据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化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点题整治工作,多措并举,依法行政,集中开展覆盖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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