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监局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出台了《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将于2022年12月15日起实施。经8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该《办法》同时列入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办法》第四条关于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类别及明细定为以下四类:(一)调味品:味精(分装);(二)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调味茶;(三)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四)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

 

  为做好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市局配套制定了相关文书资料,现发给你们在许可过程中使用。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抖客网,请及时反馈,并于每月10日前填报《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5)。

 

  联系人及电话:

 

  食品生产科:周冰如,3168380

 

  食品市场科:张敏华,3168653

 

  食品餐饮科:何刚银,3168667。

 

  报送邮箱:scjgjspsck@jiangmen.gov.cn

 

  附件:1.申请人告知承诺制申办告知书

 

  2.告知承诺制许可承诺书

 

  3.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4.撤销许可文书模板

 

  5.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江门市市监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

 

     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_附件1-5.zip

 

     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原标题:【江门市市监局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容摘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出台了《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将于2022年12月15日起实施。经8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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