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十批)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违法违规行为,全省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第十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涉及食品的案例有

 

  案例一: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郑州轩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注册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保健食品案

 

  2022年7月19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郑州轩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注册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轩生堂牌四怀糖脂安胶囊”36.97万粒,没收违法所得2.9万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对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做出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罚款201.1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23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保健食品国抽不合格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保健食品“轩生堂牌四怀糖脂安胶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留样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该公司6个批次留样产品中的2个留样产品检出“麻黄碱”。2021年9月29日,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经检验,结果仍检出“伪麻黄碱”“甲基麻黄碱”“麻黄碱”等成分。该公司未按照注册的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健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更加重视生活品质和生活质量,尤其中老年群体对保健食品的需求与日俱增。目前国内保健品市场种类繁多,良莠不齐,导致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为了追求最大利益,违规违法生产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不仅直接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还给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危害。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案例二:周口市太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吴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8月22日,周口市太康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吴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8月15日,周口市太康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曝光,称有人在一处民房内生产加工减肥产品。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涉事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生产设备5台、压片糖果和原料400余公斤,执法人员依法将涉案产品予以扣押并抽样送检,经检验,涉案产品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经查,自2022年3月起,吴某在网上购买果粉、利尿素、纤维素、西布曲明、硬脂酸镁、白糖等原料,利用压片机生产减肥糖果、减肥胶囊、减肥咖啡等减肥产品,并通过“淘宝”“拼多多”等平台联系买家进行销售,产品销售至全国多个省、市(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犯罪。周口市太康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西布曲明是一种我国已经禁止销售的“减肥药”,可抑制食欲中枢,促使人体的胃部饱胀感增强,食欲下降,从而达到减肥的目的,但同时也会增加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严重时可致脑中风甚至死亡。将此类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是落实“四个最严”的体现,有力警示了部分唯利是图的经营者,莫违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案例四:开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开封市卡麦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10月19日,开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开封市卡麦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153.5元;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9日、8月25日,开封市市场监管局先后收到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报告》,显示标识开封市卡麦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 “卡麦迪”牌小麻花(香葱味)、“米谷多”牌唇香小麻花(咸香芝麻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7日生产“卡麦迪”牌小麻花(香葱味)30件,销售价格为67.5元/件,已全部售出;2022年1月20日生产“米谷多”牌唇香小麻花(咸香芝麻味)33件,销售价格为64.5元/件,全部售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开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五:新乡市延津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艾伊萨”清真水饺注册商标侵权案

 

  2022年9月21日,新乡市延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艾伊萨”清真水饺注册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9月16日,新乡市延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曝光,称一辆自河北发往陕西的冷链货车满载饺子停靠在延津县境内,该批冷冻水饺涉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经查,马某某在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与河北玛格莱清真食品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生产加工“艾伊萨”清真水饺2440箱,违法经营额17.81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新乡市延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山寨食品”的商标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对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为保障食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净化市场交易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六: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偃师区御尚品油脂调味品加工厂香油非法添加案

 

  2022年6月2日,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偃师区御尚品油脂调味品加工厂生产香油非法添加“香油精”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10月,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外省多份关于偃师区御尚品油脂调味品加工厂生产香油的《检验报告》,称香油产品中检出“乙基麦芽酚”成分,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2月,偃师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监督其拆除全部机器设备。2022年4月,该局再次收到其生产香油的不合格报告,标示的生产日期为设备拆除后。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深入侦查,发现其新的非法加工窝点,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生产的香油及生产工具、设备等予以扣押。因案值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原标题:【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十批)
内容摘要: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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