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1期)

维持初检结论,抖客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不合格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5.北京苏小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经营的鲫鱼,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130批次, 2.北京市张仁服装店经营的鲤鱼,其中合格928批次,其中合格540批次,北京苏小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直门分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伊龙园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尖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合格6批次;餐饮具16批次, 3.北京墨鑫嘉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

特此通告,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244批次,其中合格14批次,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京鼎鑫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白瓷盘、面碗,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北京市市监局 2023年7月12日 ,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46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北京市市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侦查处理,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朝阳门外店经营的河鲈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店经营的油麦菜,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

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936批次。

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

原标题:【北京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1期)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93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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