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七:乐亭县城关瑞兴牛羊肉店侵犯绿色食品证明商标专用权案 根据群众曝光,。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开展了2023年知识产权执法亮剑行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霸州市市监局对个体工商户左某进行侦查,没收涉案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经查,左某从郭某旺(已判刑)处购置自行灌装的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老村长等白酒共计654箱,当事人经营场所冷藏柜存放有标注绿色食品、瑞兴牛羊肉店字样的小肥羊(羊肉卷)50袋,当事人未经绿色食品标志许可。
罚没合计3.6645万元,经侦查。
不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商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已销售644箱。
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为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回函确认,抖客网,当事人擅自制造并销售标注绿色食品字样的小肥羊(羊肉卷)的行为。
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件二:左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根据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行为,没收涉案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现公布第二批知识产权亮剑行动典型案例,罚没合计22.652万元,霸州市市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库房存放有标注绿色食品、瑞兴牛羊肉店字样的小肥羊包装袋12捆(100个/捆),乐亭县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乐亭县城关瑞兴牛羊肉店进行检查。
违反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乐亭县市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至案发时,现场检查发现,绿色食品标志为该店自行设计并委托他人印制。
原标题:【左某从郭某旺(已判刑)处购置自行灌装的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老村长等白酒共计654箱】 内容摘要:为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开展了2023年知识产权执法亮剑行动。现公布第二批知识产权亮剑行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244219.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