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市监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报(202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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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监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报(2024年第9期)

佛山市市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专项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27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551批次。经检验,发现7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7%,其中1批次柠檬水胺硫磷项目不合格因检验报告未过异议期,具体产品信息待异议期结束后另行公开。本次任务的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杨冬生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总汞(以Hg计)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华丰市场邓阳春销售的带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华丰市场张星焕销售的毛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湘永蔬菜档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顺德区生喜晴澜日用百货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问题

佛山市禅城区华之林干货经营部销售的黄花菜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预包装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抖客网,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营养成分表及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示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宣称功效的普通食品,不购买公布不合格批次的预包装产品。购买餐饮食品、外出或食堂就餐时应留意观察餐饮具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有需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曝光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报。


佛山市市监局

2024年2月5日

 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2024年第9期)

本次检验项目.doc

 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2024年第9期)

专项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2024年第9期)

专项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原标题:【 广东省佛山市市监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报(2024年第9期)
内容摘要:佛山市市监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报(2024年第9期) 佛山市市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专项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27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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