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11期)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11期)

近期,南京市市监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饮料,速冻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抖客网,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糖,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5类食品6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4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京一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秦淮区黄晓平副食品店销售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大厂美利连锁店销售的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灿基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厚皮红椒,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汤泉宾馆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南京市鼓楼区徐香汇饭店使用的标称湖北辉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泡藕带(酸辣味)(蔬菜制品),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栖霞区张远冬水产店销售的鲫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八、江宁区寻臻炒鸡餐饮店使用的标称江西众乐购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汉笋尖(盐水竹笋),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江西众乐购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九、南京市建邺区虾哥江湖一锅鲜饭店使用的洋鸡蛋,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报

南京市市监局

原标题:【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11期)
内容摘要:近期,南京市市监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饮料,速冻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270611.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 2024年江苏省无锡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示(第5期)
下一篇: ​2024年江苏省溧阳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布(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