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监局2024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

福建省市监局2024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报如下:

本期通报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9大类食品528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517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农药残留问题。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标称湖北永信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日生产的打手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湖北永信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晋江市池店镇李婷百货零售超市销售的新鲜老姜(订单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紫金家园店销售的小米椒(购进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紫金家园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石狮市润珍水果店销售的芹菜(香芹)(订单日期为2023年11月26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石狮市陈梅香蔬菜摊销售的老姜(订单日期为2023年11月25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药残留问题

(一)石狮市四季歌蔬菜店销售的优选铁杆山药(订单日期为2023年11月26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平八闽篮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瓯莲花路店销售的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3月5日),抖客网,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正荣时代店销售的螺丝椒(订单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正荣时代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福清市石竹福满多便利店销售的线椒(订单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清市石竹福满多便利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五)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湖边店销售的青橄榄(购进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金都店销售的毛山药(订单日期为2023年11月26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金都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通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报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曝光电话12315进行投诉曝光。

特此通报。

附件:

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福建省市监局

原标题:【 ​福建省市监局2024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
内容摘要:福建省市监局2024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报如下: 本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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