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关于584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7期)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19大类食品584批次样品,抖客网,其中检出7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福喜登来超市销售的、内蒙古科右前旗苏嗑瓜籽厂生产的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贵发蔬菜经销部销售的老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乌兰察布市维多利超市有限公司察哈尔大街店超市分公司销售的、察右后旗海丰炒米厂生产的香脆炒米,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学生食堂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惠德店销售的、内蒙古商都县元昊炒米厂生产的传统蒙古炒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广发草原牛肉干店销售的、通辽市广发草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广发草原蒙古奶茶咸味(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琳丽水产品经销部销售的嘎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报。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关于584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7期)
内容摘要: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277447.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 安徽省市监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405)
下一篇:重庆市市监局关于121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报(2024年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