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监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诺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京怀市监处罚〔2022〕1780号显示,北京诺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宣传是“高新技术企业”,但公司未取得相关凭证及资质。无法证明自己就是高新技术企业。当事人对此表示认可。
北京市怀柔区市监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并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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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宣称高新技术企业而无资质 北京诺梵生物虚假宣传被罚1万元】 内容摘要:近日,北京市市监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诺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京怀市监处罚〔2022〕1780号显示,北京诺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185147.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