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城法院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陈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抖客网,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件详情
2017年5月,某市一公司推出“碧选”购物APP,以公司统一发货为幌子,设置董事、大区、会员、普通用户四个会员等级,要求董事缴纳60000元,大区缴纳1000元,会员缴纳300元的购物款作为门槛费获得用户级别及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2017年6月,被告人陈某注册该账户并成为“董事”级会员,通过互联网推荐他人注册成为下级会员,以获取会员费和会员购物返利的方式获利。经鉴定,陈某在该APP的级别为“董事”,所处层级为4层,发展下线层数为5层,发展下线人数为53人,非法获利42792.77元。
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通过互联网诱使他人以注册会员、缴纳费用及购买产品等方式参加某公司经营活动并取得会员资格和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计酬和返利,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陈某能主动归案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非法所得。根据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决定。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认清传销套路, 远离传销陷阱。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却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传统拉人头式的传销也从小黑屋搬到了互联网,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云存储服务企业、虚拟货币等躲避监管,摆脱了地域限制,隐蔽性和欺骗性大大增强,发展速度更快,涉及范围更广。民众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被洗脑参与传销活动。
[此文来源:石城县人民法院 作者|温韫菲、陈 华,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原标题:【石城法院审理宣判一起“碧选”APP网络传销案 一女子获刑!】 内容摘要:近日,石城法院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陈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件详情 2017年5月,某市一公司推出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261424.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