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00多万元“鑫优会”特大网络传销案17名骨干被公诉

  

  ▲传销组织内部宣传图

  ▲传销组织内部宣传图

  被告人由长某于、郝某某、李某甲、刘某某、余某某、韩某某、赵某甲、臧某某、杨某某、赵某乙等10人于2018年2月12日至2019年10月21日先后加入鑫优会,系“风采”团队组长、成员,加入、创建多个鑫优会会员群,并在微信朋友圈内转发鑫优会推送文章,引诱、鼓励VIP会员积极发展下线。

  2020年9月17日,北仑警方组织200多名警力展开集中收网行动,成功将主犯尹某夫妇等100余人抓获归案,已对38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传销组织伪装成线上购物平台,令普通人很难将其与微商营销区分开来。经警方侦查,这个网络购物平台会员层级结构高达78层,会员遍布全国27个省市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

  被告人林某、黄某某、刘某某、夏某某、张某某等五人于2019年6月7日至2019年7月29日先后加入鑫优会,系“风会”团队组长、成员,加入、创建多个鑫优会会员群,并在微信朋友圈内转发鑫优会推送文章,引诱、鼓励VIP会员积极发展下线。

  被告人尹某燕于2018年2月14日加入鑫优会商城,系“风会”团队负责人,负责团队管理,创建了“风会团队【鑫优会商城】”等多个微信群,积极帮助鑫优会商城宣传,发展及管理团队VIP会员。经鉴定,被告人尹某燕下线会员网络14层,下级VIP会员2000人以上,非法获利人民币5.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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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警方抓捕现场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2月起,尹某林、郝某英(均另案处理)作为鑫优会经营人,在北仑区多地租用办公地点,伙同被告人王某和娄某豪(另案处理)、尹某燕等人组建“风采”、“风信”、“风会”团队。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尹某燕等17人伙同他人,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取得加入及推荐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某于2018年2月11日加入鑫优会,系“风采”团队的负责人、至尊级别的高级经销商,创建了多个鑫优会“风采”团队群,并在微信朋友圈内转发鑫优会推送文章,引诱、鼓励VIP会员积极发展下线。经鉴定,王某下线层级达68级,下线VIP会员1300余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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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尹某林、郝某英还虚构公司上市、达到一定层级免费赠送公司原始股等事实,引诱VIP会员加速发展下线。至2020年9月17日,鑫优会平台传销资金达970余万元。经鉴定,抖客网,鑫优会VIP会员层级为金字塔型,VIP会员达7000余人。

  以推销鑫优会的商品为名,利用微信社交媒体,鼓励他人购买标价为人民币398元(以下币种同)、3980元的套餐商品成为VIP会员(店主或者高级经销商)获得加入及推荐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形成一星至五星店主、一星至七星高级经销商、至尊高级经销商等层级,根据发展VIP会员人数支付直推奖、辅导奖、管理奖等进行返利。

  6月24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传销组织两名头目、15名干人员提起公诉。

原标题:【涉案1000多万元“鑫优会”特大网络传销案17名骨干被公诉
内容摘要:2020年9月17日,北仑警方组织200多名警力展开集中收网行动,成功将主犯尹某夫妇等100余人抓获归案,已对38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传销组织伪装成线上购物平台,令普通人很难将其与微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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