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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在官网发布通告,11月1日起,东莞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个税。通告显示,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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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日起东莞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个税 调整为1%】 内容摘要: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QQ空间 扫一扫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在官网发布通告,11月1日起,东莞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个税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37423.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