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多美经销商提供的资料图片) 在会员级别的基础上,艾多美还设置经销商贡献奖金。经销商分为营销经理、高级营销经理、资深营销经理、营销总监、高级营销总监、资深营销总监、首席营销总监等7个级别。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经销商晋升级别以旗下会员的职别为重要考量标准。资深营销经理和首席营销总监的个人消费累计要求均为240万PV,前者要求旗下有两名营销经理,后者要求旗下有两名资深营销总监。 一名经销商发送给时代周报记者的培训录音中,培训讲师表示,艾多美希望在开业一年半后培养出20名首席营销总监。首席营销总监每个月现金收入可达100万元,还可一次性获600万元的现金奖励以及价值60万元轿车、4人欧洲豪华旅游等。
(艾多美经销商提供的资料图片) 上述商业模式被广泛质疑为拉人头、发展下线。 但艾多美不认同上述说法。从2018年至今,艾多美多次发布声明,称从未授权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销售产品,从未公开发布过任何关于经销商或销售方式的政策,艾多美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权利。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未有一起艾多美与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有关传销的的诉讼案件。 7月26日,艾多美(中国)相关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回应称:公司经营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艾多美中国不会使用海外经营模式和奖励制度。艾多美中国从思维模式、公司战略、逻辑概念均与海外不同,经营模式及奖励制度都与之不同,均为重新按照中国实际情况制定。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截至目前,艾多美在各大购物平台检索到违规发布公司产品链接3236条,累计清理、下架违规渠道销售公司产品的案件2559起,成功率79%,并根据公司的市场规范管理制度对涉及违规经营的经销商进行了处罚。 该人士一再向时代周报记者强调,公司对经销商有严格的营业守则制度。但在侦查走访中,时代周报记者发现,其经销商依然存在乱象。 双轨奖金制度 7月24日上午10点,艾多美线上一日研讨会准时开始。研讨会每周举办一次,是新会员加入艾多美的必修课之一,为艾多美打开内地市场奠定基础。 在这场研讨会上,艾多美高级营销经理金某兰介绍道,艾多美是以消费者为基础的流通企业,会员要做的是将产品推广给其他消费者,建立个人消费市场,根据为自己的市场提供的服务而获得收入。 “艾多美帮助经营者形成以人为中心的流通网,每一个经营者都能链接无数消费者,而无数消费者又会形成新链接。”金某兰说道。 (艾多美经销商提供的资料图片) 在经销商们的口中,上述的收益均由艾多美提供。 针对部分经销商的上述说法,艾多美相关负责人向时代周报记者予以否认:“艾多美不向任何消费会员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及变相奖励;合作经销商均按照法律法规在固定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艾多美消费会员、经销商申请及经营过程中,无任何入门费及变相入门费,无推荐奖金,无拉人头行为,不存在层级概念及层级计酬模式。经销商的服务费按照其服务质量、个人能力、守规情况、服务时长、服务时薪等综合考量核算。” 经销商多项行为涉嫌传销 艾多美与经销商通过各种方式划清界限。 据艾多美发布的规定,成为经销商会员的必备条件,是拥有营业执照。艾多美规定,经销商会员需要在中国境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是申请成为经销商会员的必备资料,且经营范围有“咨询服务”字样。 通过这一要求,艾多美与经销商之间,不再是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形成公司与法人的关系。经销商之间通过协议,仍可形成事实上的多层次关系,业界将该模式概括为“法人多层次”。 艾多美在流程上严格把关,减少经销商与艾多美的关联。7月22日,时代周报记者以消费会员身份致电艾多美(中国)客服专线,工作人员表示,艾多美不会与经销商签订授权书,经销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不得与艾多美重名,若以“艾美”“艾多”“美多”等命名,极有可能被驳回申请。 “艾多美要求营业执照是因为以公司为主体相对独立,后续有纠纷或诉讼可以规避,不会互相牵连。”7月21日,一名长期研究直销行业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要求营业执照能帮艾多美规避法律风险,但对法人来说,若涉嫌传销仍需要负责。 “有驾照只能证明你能开车,不代表你能酒驾。”该人士说道。 以公司为单位,是否能让艾多美与经销商划清界限,形成双方独立的法律关系? 7月22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即便是相关的经销商会员取得了相关的营业执照,但并不代表其行为是合法的,主要还是要看行为的主要方式是否直接违反了有关传销的规定。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春雷持相同观点。他认为,《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行为对象为被发展人员,没有包括单位,并不意味着行为对象为单位就可以规避传销定义。很多企业单位是由自然人组建起来,理论上,如果自然人组建单位的主要目的是参加传销组织,从而成为组织下线,那么依然涉嫌构成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行为的界定包括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艾多美经销商透露出来的资料显示,抖客网,其实行的模式与传销定义的层级制度相似。”郑博恩表示。 申请直销牌照未果 据艾多美相关负责人提供的资料,艾多美主要产品来自于海外跨境电商产品、一般贸易产品、 本地生产产品。同时,通过跨境电商形式销售海外生产的部分产品,以上产品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在购物商城对于产品有明确的市场指导价格和会员优惠价格的标识。 裁判文书网上有多起与艾多美产品有关的民事案件,主要纠纷集中在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 以周某所、金某花买卖合同纠纷为例。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7月,周某所在荣成市崖头金鑫百货店购买支付6685元购买了15盒名称为“艾多美atomy韩国进口红石榴美人更年期保湿美容”的成年女性服用片剂,但该产品未有任何中文标签,也未有进口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保健食品。 最终,法院判决荣成市崖头金鑫百货店退还周春所购物款6685元。值得注意的是,荣成市崖头金鑫百货店在一审起诉时已注销,法院认为金某花作为荣成市崖头金鑫百货店经营者,仍应对荣成市崖头金鑫百货店债务承担责任,故要求金某花退还购物款。 之所以选择与经销商合作,也和艾多美的直销牌照迟迟未获批有关系。 艾多美相关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艾多美已于2018年开始直销经营许可各种软件硬件的投入和建设,于2019年向注册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商务部提交直销牌照申请,并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申请的统一公示。但因政策原因尚未获批,所以并不是直销企业。 艾多美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直销员是自然人,无固定经营场所,可以通过销售产品获取报酬。艾多美会员是自然人,但无销售资格,也不为其计算和发放报酬及其他奖励。艾多美合作经销商是持有营业执照的法人主体,在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所以不存在“无牌直销”的情况存在。 事实上,自2018年权健事件引发行业整顿之后,直销牌照发放便按下暂停键。 2019年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召开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表示,禁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保健品进行评比、评优等活动,违者坚决依法追责。会议还要求,暂停办理直销相关审批、备案等事项。 2019年6月10日,商务部披露直销备案产品、直销培训员和直销员复核登记信息。其中,直销备案产品复核前(2018年12月底)数量4304种,复核后减少1917种,减少44.5%;直销培训员复核前数量2935人,复核后减少478人,减少16.3%;直销员复核前数量391.8万人,复核后减少65.1万人,减少16.6%。 7月27日,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黄英姿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由于监管收紧,近期企业申请到直销牌照的概率较低,预计我国今年和明年均不会重新启动发放直销牌照的程序。一直以来,很多企业都在进行多级分销,只要涉及多级分销,便触及传销,与是否拿到直销牌照无关。 “直销企业进行多级分销,亦可定义为传销行为。”黄英姿表示。 文章来源:时代周报 “我加入艾多美一年多,名下有近300个会员,年收入约为90万元。”7月20日,时代周报记者以消费会员身份走进艾多美服务中心时,一名艾多美资深营销经理向记者如上介绍道。 “互联网背景下,靠赚差价的时代早已过去,现在要靠人脉杠杆赚钱。所谓人脉杠杆,就是你做艾多美,用你的ID号链接两组会员,再往下发展的所有会员的流量跟你都有关。不用承担一分钱风险,只赚不赔。”这名营销经理滔滔不绝。 艾多美(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艾多美”),是韩国直销公司艾多美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12月落户山东烟台,2020年4月1日开通中国的会员注册通道。艾多美中国自建购物商城和跨境电商平台于2020年7月10日正式投入使用。 艾多美经销商通过发展人员并获得报酬的模式,早已引发质疑。在灵鲲金融风险曝光中心小程序(腾讯旗下金融安全大数据监管平台)上,艾多美被曝光“疑为传销”,曝光次数多达4120次。 进入中国市场后,艾多美经销商便多次被指采用“双轨制”“多层级营销”。 艾多美官网信息显示,艾多美会员分为消费会员和经销商会员,消费会员需要提交身份证和电话号码等信息,在艾多美商城消费可享受8折优惠。经销商会员需要提交营业执照,获得经销商资格后可进行交易。 时代周报记者从多名经销商会员处获取的资料显示,艾多美内部采用双轨制度,以会员旗下的成员业绩作为报酬标准。每个经销商会员旗下分为A组和B组,各组会员可继续发展会员,当业绩达到不同等级时可获得对应的奖金,所获报酬由推广服务报酬、贡献奖金、职级成就奖金和教育中心津贴组成。 (韩国艾多美株式会社社长朴韩吉) 比起售卖商品,艾多美更鼓励会员提高消费额度及发展其他会员加入系统。 7月21日,时代周报记者以消费会员身份致电艾多美客服专线咨询经销商会员能否售卖商品时,工作人员表示,不建议售卖商品。对方建议,消费会员可以在成为经销商会员后将产品分享给家人朋友,让他们成为会员再独立下单。下单完成后,家人朋友产生的积分将由系统统计,达到一定要求后,可产生服务报酬。 但艾多美相关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否认了公司存在“拉人头”“多级分销”等行为。艾多美相关负责人表示,艾多美经销商的盈利模式为按照合同约定向会员提供产品咨询、售后等服务。经销商以会员价从公司官方商城购货,以建议零售价销售,中间的差额为零售利润。 与上述说法有所不同的是,多名经销商向时代周报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艾多美会员的报酬机制主要由个人消费额度和旗下会员营业额决定。时代周报记者从一名艾多美经销商会员处获得的资料显示,艾多美经销商会员的报酬以PV为考量单位,消费1元约70PV,会员总PV为AB组PV之和。 以个人消费累计额度为标准,艾多美将经销商会员总共有5个等级,并设置不同的报酬梯度。经销商会员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和星级,初级经销商会员要求个人累计消费累计满1万PV,约143元;星级经销商要求个人累计满240万PV,约34285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经销商提供的资料中,艾多美鼓励会员提高个人累计消费额度以获得更多报酬。旗下会员PV相同的情况下,初级经销商和星级经销商所获报酬相差近3倍。 具体而言,若当日初级经销商和星级经销商的成绩均为AB组会员合计60万PV(约8570元),初级经销商可获得的报酬为128元/天,星级经销商则为383元/天。
原标题:【艾多美中国经销商乱象:涉嫌“拉人头”传销,声称月收入可达百万】 内容摘要:我加入艾多美一年多,名下有近300个会员,年收入约为90万元。7月20日,时代周报记者以消费会员身份走进艾多美服务中心时,一名艾多美资深营销经理向记者如上介绍道。 互联网背景下,靠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5220.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