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12日,浙江省诸暨市市监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期)。据通报,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该市2家企业。其中,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005132839的黄酒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005132839的黄酒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绍兴市越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监局依法于2021年10月29日向绍兴市越秋酒业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802100001563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14瓶。经核查,当事人绍兴市越秋酒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属生产不合格食品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抖客网,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上述生产日期为2021年08月01日的乌衣红黄酒14瓶;2.没收违法所得2051元;3.罚款50000元。
原标题:【绍兴市越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酒抽检不合格被罚款50000元】 内容摘要: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月12日,浙江省诸暨市市监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期)。据通报,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发现的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71646.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