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近一年时间,重庆家长王琳一直有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烦心事:她花了两万元给孩子报了个校外艺术培训班,可孩子去上课没几个月,培训机构毫无预兆地关门歇业,并以经营亏损为由拒不返还剩下的学费。
和王琳有相同困扰的还有另外150位家长,他们都是同一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的受害者,各自预付的学费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爆雷”事件时有发生,尤其在教育、健身、美容等行业频现。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维权成本高等原因,想要把属于自己的钱讨回来,消费者往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有时结果还不能如愿。
王琳和150名家长也走上了维权路,重庆市因此有了全国首起由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起诉预付式消费退费纠纷的案件。
卡还在,店没了
“付款之前我还专门多问了一句,万一孩子课没上完机构就关门了怎么办?”回忆起2021年初的情形,王琳忍不住自嘲是“神预言”。
家住重庆市黔江区的王琳有两个十来岁的孩子,为了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几番考察后,她选择了一家名为“金鹿角教育广场”的艺术培训机构,让儿子上口才班,女儿上拉丁舞班。
按照“金鹿角”规定,如果不办预付卡,一个孩子一节课的费用是65元。如果办理一张1万元的“终身学习卡”,孩子可以不限次数参加相关培训直到18岁。王琳以每月上10节课计算,一个孩子一年的费用就在7000元左右,“比较起来,办‘终身学习卡’确实很划算”。
王琳记得自己办卡那天,还有好几位家长也在选择会员套餐,再加上前台工作人员信誓旦旦承诺企业办学有实力有保障,她也没再多犹豫就刷出了两万元。
据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李力介绍,“金鹿角”是当地一家规模颇大的艺术类培训机构,设有口才、美术、书法、舞蹈、跆拳道、少儿英语等课程。除了“终身学习卡”外,该机构还提供年卡、暑期卡、春季卡等预付卡供学生家长选择。
预付式消费被称为新型消费模式,但严格说来它并不是新事物。已长期存在且广为人们接受的公交卡、电卡就算是一种广义上的预付式消费形式。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会员卡是指发行人和其会员之间,以契约形式确定的会员消费权利的直接消费凭证,且明确会员卡仅针对高尔夫球俱乐部等高消费体育运动项目使用。
该《办法》已于2007年废止,但会员制及其关联的预付式消费模式却相继在教育、健身、美容、餐饮等行业铺开。买卖双方都受益是这一消费模式长期存在的基础——“卖卡”能让商家快速回笼资金进而拓展投资和经营的规模,“办卡”后能享受的折扣和优惠对有需求的消费者又确有诱惑力。
王琳说儿子龙龙性格比较内向腼腆,在口才班锻炼了几个月后,龙龙明显变得自信了,这让她觉得培训这笔钱花得挺值。
2021年5月的一个周末,按计划龙龙要去“金鹿角”上课。前一晚他就兴奋地告诉王琳,上一堂课结束时老师要他准备一篇以“我的梦想”为题的演讲稿。当天出发前,他还几次提醒妈妈把手机充好电,以便在课堂上录下自己的表现。然而,当母子俩按约定的上课时间来到“金鹿角”,看到的却是紧锁的大门和十多位同样不知所措的家长与学生。
回过神来,王琳立即拨打了培训班老师的电话,得到的答复让她更感到心凉,“老师说机构资金链断裂主要负责人‘跑路’了,他们也被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
站在一旁的龙龙低着头,手里的演讲稿已被他揉得不成样子。
必须维权,可维权很难
维权,必须维权。得知“金鹿角”关停、负责人“跑路”后,这是家长周伟的第一个念头。因为12岁的女儿玲玲要准备拉丁舞10级考试,就在机构“爆雷”前不久,周伟刚为她缴纳了两万多元的培训费。突然发生的变故,不仅让剩下的1.9万余元学费可能打水漂,也让女儿错过了当年考级的机会。用周伟的话来说,钱和时间算不上多么重大的损失,但遇到这种事,人心里就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事发后几天时间里,共有一百多位受害学生的家长加入了维权群。根据统计,有超过1000名学生因为“金鹿角”突然关闭没能完成培训,但其中大多数学生家长由于损失较少或怕麻烦,选择“自认倒霉”。
维权确实是一个“麻烦”的过程。周伟回忆,家长们先是找到黔江区教委,但教委管理的是大中小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金鹿角”已经停业,相关负责人也联系不上,黔江区市场监管局除了协调、约谈外并无采取强制手段的权力;有人建议报警,但对于民事合同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法立案办理……
“我们打了许多个电话,跑了许多个部门。”周伟说,家长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求“金鹿角”退还剩余培训费并依法做出赔偿,“可好像怎么也讨不到说法”。
2012年9月,商务部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务部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有监督管辖权。截至目前,这是我国唯一一部从国家层面针对预付卡管理设立的规定。此外的有关规定则散落在多部法律之中,不成系统。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在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看来,十年前出台的《管理办法》已无法适应如今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管理办法》没有涵盖教育、旅游、健身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就让目前一大批推行预付式消费的经营者游离于规制之外。再加上相关监管部门权责未清晰界定,最终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
近年来,因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数据显示,仅在健身行业,上海市2021年就收到预付卡类投诉1.6万件;去年,郑州市12345热线接到的预付卡相关投诉也有16144件。
“这其中,有的经营者确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无力退还预付款,但也有一些商家以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给消费者挖坑,更有甚者以低价优惠诱导消费者办卡充值后卷款‘跑路’,这就涉嫌诈骗犯罪了。”李建律师说。
2021年5月下旬,周伟等家长向黔江区消委会求助。考虑到家长们前期奔走无果,黔江区、重庆市两级消委会沟通后初步决定通过司法渠道协助涉案家长维权。
“由于本案涉及人数多,又是当前消费纠纷的主要痛点之一,当时我们就考虑支持消费者发起集体诉讼。”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说。
2021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提出,要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但在本案发生时,全国还没有可借鉴的先例。
当年7月,谷丹代表重庆市消委会出席了有黔江区市场监管局、消委会、人民法院、公安局、教委相关负责人以及法律专家、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的座谈会,会上各方对发起集体诉讼有了初步共识。随后,重庆市消委会在全国首先出台了《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明确对预付式消费纠纷、群体性投诉、经营者拒绝调解等案件,重庆市各级消委会应在协助消费者取证、向受案法院递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以支持起诉人身份参加庭审等9个方面给予消费者支持。
8月,重庆市、黔江区两级消委会正式受理了151位家长的申请,支持他们向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
集体诉讼,赢了
原标题:【卡还在但店没了?预付式消费频“爆雷” 如何破解?】 内容摘要:过去近一年时间,重庆家长王琳一直有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烦心事:她花了两万元给孩子报了个校外艺术培训班,可孩子去上课没几个月,培训机构毫无预兆地关门歇业,并以经营亏损为由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77377.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