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近两年来以“抢购寄售”、“拼团寄售”、“竞拍寄卖”、“应价零批”方式,打着“社交新零售”、“大宗商品交易”、“现货交易”的名目,实则进行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活动的项目盛极一时。参与者都认为自己是在该平台寄售东西,不存在风险。而在尝到了一些甜头后,他们慢慢地越投越多,极力发展拉人入伙,不知不觉已经越陷越深。此类以拉人头滚动或静态资金流通的形式,拆东墙补西墙,即前面加入会员的本金和利息都来源于新加入会员的本金,本质就是击鼓传花的庞氏骗局。
一个项目宣称“B2SC+O2O电商新消费模型”、“打造大电商+大康养+大文旅+数字化地产”、“千亿市值等你开启”、“1.0吸引粉丝数据”、“社交拍购购粉丝裂变”、“坐享升值人人受益”、“寄售分润三方共赢”。够不够诱惑?你是否动了投资试试看、赌一把的心?
4月17日反传联盟接到江西网友小章(化名)的曝光信息,反映宜春秀春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网络传销。小章表示身边有很多朋友都参与了投资,朋友们极力推荐该项目给他,抖客网,号称只要交12600元就能获得12600元产品,同时还可获得12600积分,每天还可获得140元现金,并且还可以团队计酬获得奖励。小章希望反传联盟能够及时发布预警,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相关主体存高风险 股东间陷诉讼纠纷
反传联盟(ID:fcx114-com)从小章提交的资料中获悉,秀春道项目运营主体为宜春秀春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天眼查得知,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熊新民,由汇金(武汉)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100%持股。
汇金(武汉)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程之友,股东分别为大有国联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中乾德成(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
在笔者侦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股东与股东、法定代表人之间有诉讼纠纷。大有国联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中乾德成(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汇金(武汉)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程之友作为被告,原告向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中乾德成(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程琳,股东分别为程琳(持股比例76.27738%)、丛彤(持股比例14.59854%)、李秀针(持股比例9.12409%)。该公司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关联限制消费对象为程琳,而笔者通过查询,申请人为曹永亮、秀春道(山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百年不遇的商机 不折不扣的传销
在秀春道的一份宣传推广的《商业模式》PPT文案中,称为《B2SC+O2O电商新消费模型》,在这份文案中,我们看到了其运营的传销模式制度,以及其鼓动投资12600元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布局,这也与小章向我们反馈的信息吻合。
秀春道新消费模型
一,消费区 700元、1400元、2100元、3500元产品套餐
a,购买等值产品获相对应生态积分‼️
b,获特价区20%配额(2次)
二,特价区(1-3折)价格参与拼购
1,需要等值产品的10%配额+批发价,获得产品
a,提货自用
b,委托申请平台代售,代售产品到期上架到消费区进行销售,获利润分配
2,举列:700×70%=490*2次=980元
3,消费区700元批发区140元,卖出获利润140元
三, 直拼5%(分享一位有效粉丝奖励1%~分享5位奖励5%)
1,团队管理奖励
区代 1.5% 团队业绩50W 分享6位
县代 3% 团队业绩200W 分享7位 2*区代
市代 4% 团队业绩500W 分享8位 2*县代
省代 5% 团队业绩1200W 分享9位 2*市代
2,平级奖励10%
综合该公司的经营模式介绍,对照《禁止传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原标题:【秀春道新消费模型,是千亿市值等你开启还是陷阱等你钻?】 内容摘要:引言】 近两年来以“抢购寄售”、“拼团寄售”、“竞拍寄卖”、“应价零批”方式,打着“社交新零售”、“大宗商品交易”、“现货交易”的名目,实则进行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85180.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