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先生 大师父
余俊
(刘春田教授指导的2003级法学硕士、2006级法学博士)
农历二三月,本是春耕的时节。有一头“老黄牛”却在忙碌的春耕生产中,不幸倒在了太平洋彼岸的春田里。这头“老黄牛”,就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之父”刘春田教授,也是我们数百位弟子爱戴的好师父刘春田先生。
师父常说,“人生为一大事而来”。回望师父的一生,他就是来做大事的。“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论笔墨言论,师父所著并非最多,但论功德文章,师父立下的是不朽之勋。
师父的一生,仿佛就是为着知识产权而来,他在中国知识产权史上首开了诸多的“先河”;师父最后离开,也是因着知识产权,在他溘然长逝之际,还正在为后疫情时期中美知识产权交流的重启而呕心沥血。
捧着一颗心来,化育杏坛满园春;不带半根草去,拓得学海万般田。师父是大先生,大先生做大事业,大事业中立大德。因此,作为一名跟随先生学习20年的学生,我想从师父所作的几件人生大事出发,追忆先生,悼念恩师。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之父
师父生前多次强调:“满天星斗不如一轮红日”:“即使有满天星斗,照样是漆黑一夜,只要有一轮红日就足以照亮全球。在科学问题上,抖客网,学者的任务是给人太阳的光辉,不是给人月亮和星星,更不是给人以行夜路的灯杆。一盏路灯只能照亮五十米。”师父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而且一生都是这么做的。
1978年,师父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2年,本科毕业后师从著名民法学家佟柔先生攻读民法研究生;1985年,师父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正式成为人大法律系的一枚“青椒”,工号为19850006。就是这样一枚“青椒”,在随后短短三年间,就在中国首次建立了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学体系:
开设了中国最早的知识产权法课程:1985年,师父在师爷佟柔先生的支持和指导下,在中国人民大学为法学本科生开设了36学时的知识产权法课程,该课程经法律系主任高铭暄教授同意,纪宝成副教务长批准,被中国人民大学列入法学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作为法学专业本科选修课。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开设的系统知识产权法课程,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系统教学的开端。
编撰了中国最早的知识产权教材: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后,法律出版社约请在京民法学界专家、学者、及司法机关民事、经济审判部门的部分负责同志召开了民法通则组稿座谈会,确定编辑、出版《民法通则知识丛书》,师父负责“知识产权”和“民事权利”两个选题,并于1986年底正式出版《知识产权》一书。这是中国最早以“知识产权”命名的教材。
创办了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专业:1986年12月底,国家教委在中山大学召开全国高校文科专业目录制定工作会议,师父担任法学学科组召集人。经过几天的讨论,学科组建议国家教委将“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学新增的二级专业。该建议最终被国家教委接受,列入了1987年12月21日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87]教高一字022号),专业编号是0908,标志着知识产权法从此成为了法学领域一个新设的专业。这不仅是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专业,迄今也是世界绝无仅有的知识产权法本科专业,具有世界的意义。
建立了中国最早的知识产权教研机构:1986年6月,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总干事鲍格胥的倡导和帮助下,国家教委决定在中国开展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发文授权中国人民大学创办。根据国家教委的委托,师父与郭寿康教授创办了“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机构。
招收了中国首批知识产权法科生:1987年,师父在中国人民大学倡导建立的知识产权法专业开始从获得理工农医专业学士学位者中招收第一批学生,攻读知识产权法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首批招生45人。正式创办了中国第一个知识产权法本科专业,培养了中国第一批知识产权法专业人才。也因此,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被誉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首批招收的知识产权法科生也被称作“黄埔一期”。
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师父在初任“青椒”的头三年,就一步一个脚印,做出了一番很多人一辈子都难以取得的成就:短短三年间,就在中国首次建立了包括专门课程、配套教材、独立专业、专门机构、专业学生在内的一体化、立体式的知识产权法学体系,为之后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教育和人才基础。
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事涉根本,关乎长远。这些事,放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件件都是大事,任何一件都功利千秋。师父不仅做了,而且每件都做成了。的确,师父就是“为大事而来”!
如果把历史的时钟回拨30余年,我们还可以想见,这些大事的背后,实际埋藏着种种风险。在那个年代,守成比创新更安全,做事尤其是多做事,随时都可能触碰上暗礁,或者搁浅在险滩:
改革之初的中国,民智尚未完全开启。在民法领域,当时还在就民法与经济法的立法方向和定位展开着“大争论”, 而争论的实质,是中国经济的走向之争,是中国经济改革中计划作用与市场作用之争。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尽管改革开放以1978年为起点,但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中国经济的定位仍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直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我国才正式启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不难想象,师父做成的这些大事,是在计划的阴霾犹未散去,而市场的阳光尚难普照的经济社会环境中完成的。其风险难度可想而知,其所涉足的险滩,在今日想来也让人胆战心惊。若没有“敢为天下先”的冒险精神,断然无法激发出如此强大的行动力。
可以说,师父是以无畏的勇气和非凡的远见,掀起了“法学领域改革开放的大潮”。尽管他当时还是一枚初入职场的“青椒”,但他做的这些事,却足以让他名留“青史”。师父是当之无愧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之父”!
中国知识产权公共外交之父
原标题:【余俊 | 大先生 大师父——永远怀念恩师刘春田先生】 内容摘要:大先生 大师父 ——永远怀念恩师刘春田先生 余俊 (刘春田教授指导的2003级法学硕士、2006级法学博士) 农历二三月,本是春耕的时节。有一头“老黄牛”却在忙碌的春耕生产中,不幸倒在了太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220698.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